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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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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6-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30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5楼2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30日

至2016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独立董事王福胜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详见公司披露的《哈药股份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 议案1和议案2已经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应公告刊登在2016年9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 议案3和议案4已经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应公告刊登在2015年7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3) 议案5已经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应公告刊登在2016年3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须持单位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A股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及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手续遵照前款规定。

(二)登记时间:2016年9月28日(星期三)9: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7号,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408室)。

(四)联系人:王文续

(五)联系电话:0451-51870077

(六)传真:0451-51870277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手续规定文件之原件,验证入场。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9月2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福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福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1中文名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英文名称:Harbi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1.3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昆仑商城隆顺街2号

1.4股票上市时间:1993年06月29日

1.5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6股票简称:哈药股份

1.7股票代码:600664

1.8法定代表人:张利君

1.9董事会秘书:孟晓东

1.10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7号

1.11邮政编码:150070

1.12公司电话:0451-51870077

1.13公司传真:0451-51870277

1.14公司网址:www.hayao.com

1.15电子信箱:mengxd@hayao.com

2、 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3)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来源和数量

(5)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8)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锁条件

(9)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0)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11)公司授予权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12)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3)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15)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16)其他重要事项

议案二:关于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福胜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福胜,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博士,会计学专业教授。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研室主任,深圳国际技术创新研究院、深圳国创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的七届九次董事会,并且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出席了公司于2016年9月9日的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并且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的议案、《关于确定股东大会通知时间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6年9月2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9月2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 王文续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7号

邮政编码:150070

公司电话:0451-51870077

公司传真:0451-5187027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特别提示

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书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书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股东若对本报告书任何内容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顾问的意见。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福胜

2016年9月14日

附件: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福胜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此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委托人应该对授权书的每一表决事项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必选一项,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股份”)于2016年9月13日收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哈药股份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激励计划;

二、原则同意哈药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

三、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第126号令)、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哈药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及后续管理监督工作,督促哈药股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有关要求对需要告知公众的事项及时进行对外公告,做到依法合规、规范操作,保证目标落实、考核到位,确保此次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