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44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6年9月1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华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其中现场表决5人,通讯表决2人。
本次会议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45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9月13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崧复路156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树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资金投向可以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及优化业务结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46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区域营销及技术支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中的待定项目
●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的金额:区域营销及技术支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4,600.92万元,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中的待定项目2,615万元。
●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总金额:公司拟出资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创力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创力运营公司”),并适时设立该运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施新能源汽车运营项目。资金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 新项目预计产生收益的时间:新项目预计2017年1月产生收益,预计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产生净利润1,529.20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79,376,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72,213,188.4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07,162,811.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119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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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历次调整及变更情况详细内容见2015年6月8日、11月24日、2016年4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创力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创力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创力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创力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
截止 2016 年 8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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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中”调整及变更情况详细内容见2016年4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创力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创力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原“区域营销及技术支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的4,600.92万元及待定项目2,615万元两项合计7,215.92万元用于投资新能源汽车运营项目,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创力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并授权创力运营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在市场资源丰富、及具备成本、管理等优势的区域设立及管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新能源汽车租赁及运营管理;新能源智能充电服务;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的销售、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物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等相关业务。
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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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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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创力运营公司子公司设立在上海以外的地区,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变更部分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关联交易。2016 年9 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1、新能源汽车在国内的发展势头良好
目前,世界各国都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我国更是将其列入到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是我国减少石油消耗和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重要举措之一,中央及地方政策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争取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50万辆,到2020年超过500万辆,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实现产业化。财政部等四部委又联合下发《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未来5年,我国将继续实施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
在国家政策扶持下,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15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达34.0万辆,销量3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3倍和3.4倍。2016年1-6 月新能源汽车生产17.7万辆,销售17.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25.0%和126.9%。
另一方面,新能源专用车具备良好的应用前景:新能源汽车在专用车领域的应用与乘用车相比具有明显优势。使用区域较为固定、行驶距离较为明确,可以有效规避行驶里程和充电设施对电动车的限制,与现阶段动力电池的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可作为新能源汽车市场化的现实切入点。因此,在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尚处于初级阶段的情况下,新能源专用车将拥有良好的发展应用前景。
2、有利推进公司转型升级,优化公司业务结构
创力集团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机遇,2016年4月快速切入新能源汽车领域。在目前市场形势下,积极探索创新的商业模式,借助公司现有的市场能力,完善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的布局,尽快开展新能源汽车在终端领域的销售、运营、租赁及维修服务等工作,占据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更为有利的位置。
3、公司自身实际出发,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
近期,国家经济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指导下,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但经济环境依然复杂严峻,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传统煤炭行业发展总体下滑,煤机产品需求低迷,公司下游煤炭行业的不景气给煤机市场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市场环境不及预期;且公司现有区域营销网络体系已经可以满足市场需求,如在“区域营销及技术支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继续投入可能造成资源闲置和浪费。本次变更投资项目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公司实现长远规划及业务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能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综合上述因素,为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减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率,充分保证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对“区域营销及技术支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进行合理的变更调整。
“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中”变更原因详细内容见2015年6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创力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创力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三、本次拟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运营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流动资金缺口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拟通过设立新能源汽车运营公司并授权该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在市场资源丰富的区域设立及管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运营管理,新能源汽车的销售、租赁,新能源智能充电服务,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的销售、物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其他服务贸易(含保险代理、旧车置换、金融服务)等相关业务。
3、项目收益:
项目建设完成运营后,2017年度租金总收入4,272万元,税前利润2,038.90万元,税后净利润1,529.20万元。
4、可行性研究结论:
(1)项目的实施对公司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布局,形成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产业链的拓展,实现公司的可持续、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本次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整体上对公司未来盈利水平有积极影响。
(3)实施地点为上海市青浦区。
综上,新增项目的预期实现的财务收益均较好,预计将成为企业发展中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及风险提示
1、新能源汽车政策扶持不及预期的风险
根据《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2016年纯电动乘用车可享受补贴的续驶里程由2015年之前的大于等于80公里提升至100公里,2017-2018年补助标准整体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在国家补贴逐年减少的情况下,地方补贴也可能发生相应变化,从而影响消费者的购车价格,进而可能导致消费者购车意愿降低。
此外,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以下合称“四部委”)2016年1月2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6号文件),四部委将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情况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专项检查长期将有利成熟且规范的市场竞争格局的形成,但是短期可能对新能源汽车产销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2、市场竞争的风险
目前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整个产业链已经形成了日趋激烈的多元化竞争格局。面对新能源汽车租赁运营领域良好的市场前景,一些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汽车整车厂商以及物流企业均纷纷开始布局新能源汽车租赁运营业务,今后公司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
为此,公司将通过与相关地方企业深度合作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各地运营子公司的管理运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帮助运营子公司建立并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3、相关领域行业经验不足的风险
虽然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布局较早,与上下游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在煤机具有良好的市场销售能力,可以实现优势资源互补、渠道信息共享,但运营子公司所处的细分市场仍有别于公司的主要市场领域,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经验不足可能导致一定程度的管理风险。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相关新增项目尚需国家省市级工商、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备案。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双主业发展战略的实现,适应行业做强做大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水平。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监事会认为: 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新增项目有利于公司双主业发展战略的实现、整合资源,优化业务结构,延伸产业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实施及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变更事项无异议。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 创力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 创力集团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 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47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创力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暂定名,待工商部门核准,以下简称“创力运营公司”);
●投资金额: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1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特别风险提示:全资子公司创力运营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形势,结合公司经营战略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布局,公司拟出资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创力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暂定名),并授权创力运营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在市场资源丰富、及具备成本、管理等优势的区域设立及管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及运营管理;新能源智能充电服务;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的销售、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物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等相关业务。
2、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设立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的议案》。设立新公司主要是实施募集资金变更后的新能源汽车运营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决。《关于设立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的议案》只需董事会批准即可,鉴于新设公司部分资金用募集资金出资,需股东大会批准后,资金方可实施。
3、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上海创力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
5、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租赁及运营管理;新能源智能充电服务;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的销售、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物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其他服务贸易(含保险代理、旧车置换、金融服务)等相关业务(以工商注册为准)
6、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公司认缴100%股比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推进公司转型升级,优化公司业务结构
公司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机遇,2016年4月快速切入新能源汽车领域。在目前市场形势下,积极探索创新的商业模式,借助公司现有的市场能力,完善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的布局,尽快开展新能源汽车在终端领域的销售、运营、租赁及维修服务等工作,占据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更为有利的位置,对促进公司发展有积极意义。
2、从公司自身实际出发,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
根据公司“双主业”战略发展安排,本项目的实施为公司实现发展规划及业务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能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是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新能源汽车政策扶持不及预期的风险
根据《关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2016年纯电动乘用车可享受补贴的续驶里程由2015年之前的大于等于80公里提升至100公里,2017-2018年补助标准整体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在国家补贴逐年减少的情况下,地方补贴也可能发生相应变化,从而影响消费者的购车价格,进而可能导致消费者购车意愿降低。
此外,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以下合称“四部委”)2016年1月2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6号文件),四部委将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情况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专项检查长期将有利成熟且规范的市场竞争格局的形成,但是短期可能对新能源汽车产销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2、市场竞争的风险
目前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整个产业链已经形成了日趋激烈的多元化竞争格局。面对新能源汽车租赁运营领域良好的市场前景,一些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汽车整车厂商以及物流企业均纷纷开始布局新能源汽车租赁运营业务,今后公司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
为此,公司将通过与相关地方企业深度合作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各地运营子公司的管理运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帮助运营子公司建立并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3、相关领域行业经验不足的风险
虽然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进行了谋划布局,与上下游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在煤机具有良好的市场销售能力,可以实现优势资源互补、渠道信息共享,但运营子公司所处的细分市场仍有别于公司的主要市场领域,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经验不足可能导致一定程度的管理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8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2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复路1568号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29日
至2016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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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6年9月14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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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复路1568号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5)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6)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复路1568号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706
联系人:常玉林 高 翔
联系电话:021-59869117
传真:021-5986911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创力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