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6-117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9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参与表决9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授权王立新先生代表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署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由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一年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授权王立新先生代表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署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申请人民币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申请一年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授权王立新先生代表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关于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人民币5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一年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授权王立新先生代表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关于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对其中10,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一年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对其中10,000万元及其利息和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授权王立新先生代表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6-118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及本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
●担保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新增担保数量:12,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额为:169,300万元。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一年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申请一年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一年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一年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对其中10,000万元及其利息和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2,957.42万元,公司专注于智能化技术和产品在智能安防和智能化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截止2016年6月30日,总资产387,745.78万元、净资产260,946.26万元;201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7,449.55万元、营业利润-359.41万元、净利润112.65万元。
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是智能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商,业务涉及轨道交通智能化、智能化产品集成。在轨道交通智能化领域拥有多项专利及一线城市的成功应用案例,主要产品包括地铁站的自动售检票系统、屏蔽门系统、中央监控系统。截止2016年6月30日,总资产143,089.03万元、净资产69,920.50万元;201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8,712.31万元、营业利润2,453.77万元、净利润2,379.7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新科佳都拟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
2、公司拟为新科佳都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申请的35,00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3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
3、公司拟为新科佳都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的58,00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8,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
4、公司拟为新科佳都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的20,00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9月13日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授权王立新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及担保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本公司的累计担保金额为169,3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6-119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地址:广州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29日
至2016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17)、《佳都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及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编号:2016-118)。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6年9月28日08:3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战略管理中心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9月28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五)邮政编码:510665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