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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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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2016-4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7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刘江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交易议案、特别决议议案及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浒、唐琪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