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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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16-077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通知于2016年9月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有8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6年8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919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55,279,91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86,406,610.00元。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由620,324,296股增加到675,604,211股,注册资本变更为675,604,21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16BJA90601号《验资报告》。

2015年7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情况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改等有关事宜。

根据上述授权,公司拟对章程部分条款做如下修改:

1、原第六条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0,324,296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5,604,211元。”

2、原第二十条内容:“公司股份总数为620,324,296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675,604,211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聘任梁文利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公司决定聘任梁文利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4日

附:梁文利先生履历

梁文利,男,1967年5月出生,大专文化。曾任丹东曙光车桥总厂销售科长、丹东汽车改装厂供应科长、销售副厂长、厂长、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事业部总经理、执行副总裁,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皮卡板块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