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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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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决议公告

2016-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2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9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6-064。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4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银行存款。以上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5。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6。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3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9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4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银行存款。以上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4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08号)核准,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820,932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6,232.0932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1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6)第0908号)验证确认。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根据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施情况,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验资程序、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报请国家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核准或备案事项。

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改前: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050万元。

修改后: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232.0932万元。

修改前:

第十七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1,05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1,05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35,050万股,占总股本的85.38%;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6,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4.62%。

修改后:

第十七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6,232.093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6,232.0932万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6年9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5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4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银行存款。以上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9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5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4,622.4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957.55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对本次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及相关支出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5)第1067号《验资报告》。

2、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0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820,93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381,494.1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435,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946,494.12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该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6)第09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开设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开设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4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银行存款。以上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银行理财产品品种

理财产品全部为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以及大额存单等),该等产品必须符合高安全性、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要求;并且公司不能将募集资金所投资的理财产品或银行存款再用于质押;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不得影响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为确保安全性,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银行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的现金管理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银行存款是利用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4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银行存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4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银行存款。以上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4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银行存款。以上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确认,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6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9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5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4,622.4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957.55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对本次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及相关支出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5)第1067号《验资报告》。

2、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0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820,93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381,494.1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435,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946,494.12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该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6)第09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开设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开设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前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6年9月12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0)及2016年9月13日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9月1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6年9月1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030.22万元(含利息、收入等)。

(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85,038.15万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截至2016年9月19日,公司尚未对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入,亦未对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部分进行置换,扣除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396.00万元,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826,421,494.12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在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我们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确认,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