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6-061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5日以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19日上午10:0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ISRAEL AEROSPACE INDUSTRIES,LTD.,签署<开发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ISRAEL AEROSPACE INDUSTRIES,LTD.,合作开发B737-NG飞机客改货STC业务,本次项目合作双方首期共同投资3600万美元,其中公司首期投资金额为1,800万美元,同意签署《开发协议》及本次合作事项相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9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与IAI签署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4)刊登于2016年9月2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额度,本项目投资额度由20,058.00万元增至35,712.02万元,不足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建设内容在既有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内容的基础上增加飞机改装业务,并将募集资金的建设内容调整为以B-737 NG飞机客改货业务为主。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9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6年9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刊登于2016年9月2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6年10月12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65)详见2016年9月2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经2016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将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并与银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0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6-06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5日以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19日上午10: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虞刚、欧智、马勇等3名监事均亲自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ISRAEL AEROSPACE INDUSTRIES,LTD.,签署<开发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ISRAEL AEROSPACE INDUSTRIES,LTD.,合作开发B737-NG飞机客改货STC业务,本次项目合作双方首期共同投资3600万美元,其中公司首期投资金额为1,800万美元,同意签署《开发协议》及本次合作事项相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关于与IAI签署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4)刊登于2016年9月2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额度,本项目投资额度由20,058.00万元增至35,712.02万元,不足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建设内容在既有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内容的基础上增加飞机改装业务,并将募集资金的建设内容调整为以B-737 NG飞机客改货业务为主。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后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因此,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刊登于2016年9月2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6-06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6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820,233股,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6,404,6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16,247,495.82元。2015年8月19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5CDA10149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2015年9月10日,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6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
截止2016年9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使用20,058万元投资“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维修项目”或本项目),项目建设总投资为20,058.00万元,主要构成:固定资产投资16,274.5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46.31万元。本项目建设期为46个月,项目达产后形成对A330、A350、B777、B787等宽体机维修与1C至8C级定检服务的能力。
(3)2016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同意公司调整维修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额度,本项目投资额度由20,058.00万元增至35,712.02万元,不足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本项目建设内容在既有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的基础上增加飞机改装业务,并将募集资金的建设内容调整为以B-737 NG飞机客改货业务为主。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项目金额为20,066.34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6.16亿元的12.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方能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新募投项目需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报批、登记和备案程序。截止本公告,项目备案程序正进行中,环保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相关批复也在办理中。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的“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于2014年12月3日取得了天津空港经济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关于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津保发改许可[2014]83号),并取得天津空港经济区环保局下发的环保许可(津空环保许可表【2014】45号)。
“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为20,058.00万元,项目拟建设期为46个月,预计2018年10月31日建设完成,建设内容包括完成天津飞机维修基地2号机库维修大厅及附楼、停机坪的工程建设,采购安装维修A330、A350、B777及B787等宽体机机型所需各类工装设备,并按计划陆续完成维修资质的申请。本项目预计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58%,投资回收期为10.21年。截止2016年9月19日,本项目尚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因此无项目效益产生;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066.34万元,其中包含利息净额8.34万元。本项目已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万元。
(二)对原募投项目扩大投资规模和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范围的原因
对原募投项目扩大投资规模和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范围的原因:公司基本按照既定的项目建设计划进行,对宽体机维修项目的市场前景仍保持同样的投资判断。 公司目前正与以色列宇航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IAI”)签署B-737 NG客改货业务的技术合作协议,该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且通过与IAI的合作将提升公司未来实现在更多业务领域国际化战略的综合实力。公司在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和自身技术的基础上,经审慎研究决定,对原有“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扩大投资规模,即在原有宽体机维修业务的基础上增加B-737 NG客改货业务,这样既填补了公司在改装业务上的空白,又能进一步提高2号机库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MRO业务竞争力。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实施主体: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天津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三大街28号,项目实施用地为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自有土地。
3、项目建设内容:按照公司的既有规划,完成天津飞机维修基地2号机库维修大厅及附楼、停机坪的工程建设。业务开展方面,首先与IAI合作开发B-737 NG客改货补充型号认证(STC),并购置改装工装设备和改装包,开展B-737 NG客改货业务;此外,采购安装维修A330、A350、B777及B787等宽体机机型所需各类工装设备,并按计划陆续完成维修资质的申请,开展部分宽体机机型的维修业务采购安装维修A330、A350、B777及B787等宽体机机型所需各类工装设备,并按计划陆续完成维修资质的申请。
4、项目建设时间:项目建设周期与原募投项目保持一致,即总建设期为46个月。
5、项目资金来源: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以及本次拟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20,058.00万元及全部利息。
6、项目投资的具体实施方案:变更后,“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20,058.00万元调整为35,712.02万元。
7、项目名称: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
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截止2016年9月19日,原募投项目“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066.34万元,包含原募投项目“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20,058.00万元及利息净额8.34万元。
(二)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
1、航空货运与航空货机市场前景乐观,为本项目改装业务提供市场可行性
波音公司、空客公司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等近期发布的未来20年的货运市场预测非常乐观,均认为未来20 年内贸易量会持续上升,市场对货机的需求会随着贸易量增长而增长。根据波音的预测,未来20 年内,全球航空货运市场将新交付近2200 架货机,其中包括1330 架改装货机和840架全新货机,使全球货机机队数量增至2730 架。因此,OEM 和客改货供应商在这20 年期间皆大有可为。根据空客公司2013年的全球货运市场预测,未来20年全球航空货运量的年均增长率将达到4.8%,届时全球货运机队规模也将增至近3000架飞机,是目前数量的将近两倍。
虽然未来20 年甚至是未来5 年的市场发展趋势仍有些不确定因素,如航空货运市场有可能会受到高铁航运、政治事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但根据当前的预测,2032年之前高价值货物的贸易量将会以5% 的年增长率增加,由此看来,到2032年货机数量有望翻一番。
2、合作方IAI的全球技术领先地位和市场影响力为改装业务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本项目改装业务将与IAI合作共同开发改装技术方案,IAI旗下的贝德克航空集团是世界上最大的一站式维修和改造中心之一,是全球货机改装市场的领导者,它能够为各种各样的商用和军用飞机、发动机和部件提供航空维护、维修、大修和改装服务。IAI/Bedek在波音飞机的改造、升级和改型工作方面具有全球领先的技术能力,其对B747的改装方案,除波音公司以外,只有贝德克已经具备了FAA批准的补充型号合格证(STC)。
贝德克航空集团提供的维修、改造、升级和改装方案具有高效费比,可将停飞期降至最低。Bedek的“全方位服务供应商计划”(Full Service Provider Programs)可提供实惠而全面的维护保障服务包。IAI/Bedek的客改货生产线已经积累了20多年的经验,该生产线上改装过的机型有波音737-300,波音737-400,波音767-200、波音767-300和波音747-400。
IAI/Bedek在全球改装市场的技术领先地位与市场影响力,可以保证天津海特与之合作改装方案的成功研发,也可以为天津海特顺利实施改装业务提供全方位保障。
3、改装业务可以与大修、定检等业务形成良好的联动关系
相较于全新货机,客改货飞机远低于购置新货机的费用,大大减少了航空货运的初期投入,降低了自主全货机的运营门槛,使航空货运得以迅速发展。充分盘活和利用部分不适于客运的老旧飞机资源,延长飞机使用年限,提高飞机使用率,在经济性方面明显占据优势。
此外,各国客运航空公司近些年大规模地更新了自己的机队,客改货可用的旧飞机越来越多,选择机型的余地越来越大,改装公司也通常会选择机龄不超过15 年的飞机进行改装。飞机改装通常与大修工作相结合,可以同时对老龄飞机所存在的腐蚀和损伤等结构问题进行有效修理,此外货机日常的维护与定检都需要第三方MRO公司的支持。
因此航空公司客户在改装过程中可同时结合完成飞机的定检、大修及其他维修和喷漆工作,这与公司现有MRO业务很好的结合在一起,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并使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得到提升。
4、公司努力打造飞机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业务,战略布局航空维修、改装与拆解等多个环节业务
目前公司已经在航空维修业务形成了深度和广度两个方向上的良好布局,业务范围覆盖运输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整机维修、发动机维修和部附件维修以及技术服务。2015 年,天津海特飞机工程处于能力建设期,其业务开展需取得民航管理局的资质认证,目前已经取得空客A320 8C检、波音B737NG 2C检维修许可。2015 年,天津海特飞机工程完成20 余架次飞机定检和改装工作,以及首架飞机拆解工作。
本项目将在宽体机维修与B-737 NG客改货两个方向上进行业务布局,进一步完善公司飞机全生命周期服务的战略布局,将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开展高附加值的工程服务工作,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预计内部投资收益率13.79%,静态投资回收期8.58年,投资收益较好。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原有宽体机维修业务的基础上增加波音737NG的客改货业务,进一步扩展了公司的业务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长远发展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强化公司在MRO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增加新的业务增长点和国际业务布局,通过与IAI的合作将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布局的速度。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3、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后,可能存在经营管理、人力资源及项目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做好子公司运营管理工作,做好项目建设监督工作,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和风险进行评估,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途,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新形势、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分析做出的审慎决策,对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后作出的,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发展方向仍然围绕公司主业开展,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状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源优化配置,优化公司业务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后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因此,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系发行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拟投资的新项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保持一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5、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6-06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IAI签署合作协议
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完善公司航空产业链战略布局,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特高新”)拟与ISRAEL AEROSPACE INDUSTRIES,LTD.,(以下简称“IAI”或“以色列宇航工业有限公司”)签署B737-NG飞机客改货STC开发协议(以下简称“开发协议”),双方合作开发B737-NG飞机客改货STC业务,包括共同获取B737-NG飞机客机改货机资质;在全球范围内开展飞机改装和技术服务业务、合作开展飞机改装的改装包研制业务,未来意向共同投资开展A320或A321飞机的客改货项目。本次合作项目首期共同投资3,600万美元,其中公司首期投资金额为1,800万美元。本次合作开发项目公司通过公司飞机事业部、IAI通过贝迪克航空集团飞机事业部执行。
2016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ISRAEL AEROSPACE INDUSTRIES,LTD.,签署<开发协议>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公司与IAI签署执行开发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注册资本:75,679.1003万元
5、主营业务:飞机机载无线电、仪表、电气设备的维修;开展电缆,电视设备,电子测绘仪器方面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批发、零售电缆,电视设备及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电子产品,交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品);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航空小型发动机维修(凭维修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职业技术培训;机械设备租赁。(以上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二)IAI
1、公司名称:ISRAEL AEROSPACE INDUSTRIES,LTD.,(中文名称:以色列宇航工业有限公司)
2、经营地址:以色列特拉维夫
3、董事会主席: Rafi Maor
4、经营范围:海军舰艇、无人机、航空航天、地面武器、制导弹药。
5、基本情况:以色列宇航工业有限公司(简称IAI),成立于1953年,业务涵盖航空航天、海洋、地面设备、计算机应用等领域,是上述业务的世界级尖端解决方案提供商,为以色列最佳的防务和航空公司,活跃于国防和商务市场,百分之八十产品提供出口,占比以色列防务出口的40%,目前有员工1.5万人,工程师6000名,是以色列高级人才占比最高的公司,其在全球范围提供服务的国家达到90个,获得超过20多项以色列国防奖项。其下属企业板块包含工程及研发事业部、军用飞机事业部、民用飞机事业部、导弹事业部、ELTA系统事业部、以及贝迪克航空集团飞机事业部。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及合作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为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框架协议的主体
IAI子公司贝迪克航空集团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
2、协议的主要内容
2.1 共同获取B737-NG STC飞机客机改货机STC的合作,双方通过合作获得B737-NG飞机客改货的FAA批准证书,FAA-PMA证书,同时包括CAAC或其他国家开展改装工作所必须的当地民航管理局的VSTC、PMA证书;项目主要开展地为以色列、中国天津;双方拟定本次首期共同投资3,600万美金,其中公司首期出资1,800万美金。
2.2 双方通过合作获得STC之后,在全球范围内,开展飞机改装业务、改装包制造业务、飞机客改货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合作。
2.3 双方同意在未来合适的时候共同投资开展A320或A321飞机的客改货项目。
3、项目投资额度
双方拟定计划首期共同投资3,600万美金,其中,公司首期出资1800万美金。
4、协议生效和有效期
本协议自以下较晚发生的日期开始生效(1)签署日;(2)双方书面通知其各自的管理层已批准本协议;(3)公司书面通知其已获得所有适用的政府批准。
(二)资金来源
投资资金来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与IAI项目合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飞机改装业务的实力,拓展国内飞机客改货业务市场,完善公司航空产业全产业链布局。目前世界范围内除了波音和空客之外,只有极少数企业拥有飞机客改货STC资质,IAI公司拥有35年的飞机客改货经历,是世界范围内客改货STC设计研发的引导者,先后获得B727,MD11,B737CG,B757,B767,B747等飞机客改货STC,同时近20年来还自行改装了超过200架的客改货飞机,安全飞行超过200万小时,项目将发挥IAI在商用客机改装、修理和大修等领域的世界领先地位和积累的丰富资源、专有技术,同时与海特高新在航空维修制造业务方面沉淀相结合,项目按期成功后将获得全球首个B737NG飞机客改货STC,将深耕全球范围飞机改装业务市场,尤其是中国迅猛发展的市场需求,全面推动公司飞机整机MRO和改装业务的发展。
2、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近期发布的未来20年的货运市场预测非常乐观,认为未来20 年内贸易量会持续上升,市场对货机的需求会随着贸易量增长而增长;根据统计目前世界在役货机1700架,根据运输市场需求未来20年将达到2800架,考虑到老飞机退役和购买全新货机因素,需要新增客改货飞机1600架,其中窄体机1100架,届时B737NG系列飞机将成为主要目标机源;随着波音公司B737MAX型飞机逐步推向市场, B737-700飞机将在2025年达到峰值800架,随后递减,B737-800飞机将在2035年达到峰值3500架,根据测算,未来20年将有900架的B737NG飞机客改货需求,因此B737NG飞机客改货市场巨大,业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3、各国客运航空公司近些年大规模地更新了自己的机队,客改货可用的旧飞机越来越多,选择机型的余地越来越大,改装公司也通常会选择机龄不超过15 年的飞机进行改装。飞机改装通常与大修工作相结合,可以同时对老龄飞机所存在的腐蚀和损伤等结构问题进行有效修理,此外货机日常的维护与定检都需要第三方MRO公司的支持。因此航空公司客户在改装过程中可同时结合完成飞机的定检、大修及其他维修和喷漆工作,这与公司现有MRO业务很好的结合在一起,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并使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得到提升。
五、与交易对手方前12个月的交易情况
截止2016年9月19日,公司与IAI无业务往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合作将有利于公司航空产业发展,完善公司航空产业链布局,为公司创造新的市场发展空间,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合作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与IAI签署执行《开发协议》。
七、风险提示
1、投资项目未能如期履行的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同约定推动项目的进展,若公司与IAI在项目具体推进过程中产生沟通障碍或者其他不利于项目进展的因素出现,则可能出现项目未能如期履行的风险。
2、本次投资合作事项尚需IAI董事会批准。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6-065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2日下午14:30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下午15:00至2016年10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2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3号楼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6 年 9月 2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2016 年9月30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
邮 编:610041;
传真号码:028-85921038。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办公室
联系人:居平、周理江
联系电话:028-85921029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3
2、投票简称:海特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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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闭幕之时。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制作均有效。
2、请在相应的意见下打“√”,“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