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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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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16-08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世纪金源大饭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纪武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张德林、邹积国、童小川、张华民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此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刘藏会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此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此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此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 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其中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票454,822,945股)、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350,940,016股)、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7,135,934股)、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持有公司股票35,077,022股)、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持有公司股票43,435,898股)、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持有公司股票38,747,014股)、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持有公司股票40,148,188股)、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持有公司股票12,211,616股)、保定风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2,419,476股)、刘宝生(持有公司股票363,100股)、韩军(持有公司股票324,096股)、田玉双(持有公司股票1,000股)回避表决。

其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小雨、郑敏利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