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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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8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决议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供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月1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9月18日~2016 年9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9月19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9月18日15:00 至 2016 年9月19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第一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杰先生

6、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9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劵报》、《证券日报》等媒体刊载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 104,333,7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92,500,000股的35.669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03,819,9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5.494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13,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57%。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513,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5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其中现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累计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张杰先生、黄清华女士、何少平先生、杨超先生、涂连东先生、刘世平先生、刘晓海先生等7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涂连东先生、刘世平先生、刘晓海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张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04,333,73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赞成5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100%。

1.2选举黄清华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04,333,73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赞成5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100%。

1.3选举何少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04,333,73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赞成5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100%。

1.4选举杨超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04,333,73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赞成5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100%。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涂连东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04,333,73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赞成5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100%。

2.2选举刘世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04,333,73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赞成5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100%。

2.3选举刘晓海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04,333,73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赞成5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100%。

二、以累计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戴思宏先生、谢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黄益年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戴思宏先生担任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04,333,73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赞成5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100%。

2、选举谢蓉女士担任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104,333,73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赞成5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对公司章程第13条进行修订。

修改如下:

经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本册印制;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其他纸制品制造;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其他文化用品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零售;鞋帽零售;五金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动画、漫画设计、制作;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呼叫中心(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其他文教办公用品制造;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表决结果为:赞成104,333,73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赞成5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9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第一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由公司工会召集;公司工会于2016年9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与会职工代表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选举黄益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黄益年简历

黄益年,男,1985年9月出生,高中学历,2004年2月入职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检验员、技术部组长、技术部经理兼总经理助理,2014年起任公司运营副总监、保密部总监。

黄益年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6年9月13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黄清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涂连东先生、何少平先生、刘世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涂连东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世平先生、张杰先生、黄清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刘世平先生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涂连东先生、张杰先生、刘晓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涂连东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张杰先生、黄清华女士、杨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张杰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本次审议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张杰先生的提名,董事会聘任叶泉青先生、杨超先生、黄清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张杰先生的提名,董事会聘任许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张杰先生的提名,董事会聘任叶泉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谢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9日

附件: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董事长/总经理:

张杰先生,男,汉族,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总体设计专业,本科学历,长江商学院EMBA。曾任中信国安实业发展公司业务部经理,北京星华实业集团公司经理,1998年作为主要创始人创立本公司,2007年起任本公司第一至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张杰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27,516,492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林旭曦为夫妻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黄清华女士,女,汉族,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集美轻工业学校,中专学历,1998年进入公司,历任业务部负责人、运营总监等职务;2011年5月起任公司第二、三届董事会董事。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涂连东先生,男,汉族,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1993年7月厦门大学物理化学专业研究生毕业。1993年9月至1997年9月在集美大学食品工程系任教;1997年9月至2002年3月任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02年3月至2003年5月在厦门证监局机构监管处任职;2003年5月至2016年7月任厦门高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6年7月至今为厦门泛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合伙人。

2009年12月至今兼任Novarise Renewable Resources Intl Ltd(澳洲上市ASX:NOE)独立董事;2011年5月至今兼任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3月至今兼任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刘世平先生,男,汉族,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律师,1991年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1991年8月至1997年7月在集美大学航海学院任教;1997年7月至2000年4月为厦门洪秋生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4月至2007年12月为厦门九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8年1月至今为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主任。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审计委员会委员:何少平先生,男,汉族,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集美财经学院会计系讲师、会计系副书记,厦门集友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厦门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厦门住宅建设集团公司审计部经理兼风险控制副总监。

目前,何少平先生担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本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晓海先生,男,汉族,195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6年至1998年在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学会从事墨尼黑知识产权法、竞争法和税法研究所商业秘密法研究,1999年至2003年为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3年至今为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副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委员:杨超先生,男,汉族,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0年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应用专业,2000年至2002年任中信汇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02年至2008年任北京掌上网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2008至今任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杨超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叶泉青先生,男,中国国籍,1977年生,1999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学历。1999年8月至2004年8月任职于福建华橡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8月至2009年2月任职于厦门敏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2月至2009年9月任职于厦门市三晶阳光电力有限公司,2009年9月起在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部任职,2010年3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9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财务总监:许志强先生,男,1974年12月出生,注册会计师,1998年毕业于东南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1998年至2006年在厦门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助理、项目经理职务,2007年至2011年4月在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任高级经理、部门主任;201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3年9月15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谢蓉女士,女,汉族,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任职于厦门国美电器有限公司;2009年8月至2011年7月任职于欣贺(厦门)服饰有限公司法务部;2011年7月至今担任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事务代表。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71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 年9月19日17:00 时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3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 人。会议由戴思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戴思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9月19日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2、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充分发挥公司资源优势,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张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清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叶泉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许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

涂连东

刘世平

刘晓海

2016年9月19日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修正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本册印制;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其他纸制品制造;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其他文化用品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零售;鞋帽零售;五金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动画、漫画设计、制作;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呼叫中心(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其他文教办公用品制造。

修改为:

经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本册印制;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其他纸制品制造;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其他文化用品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零售;鞋帽零售;五金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动画、漫画设计、制作;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呼叫中心(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其他文教办公用品制造;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