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16-临077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温泉路8号颐尚温泉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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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黄健翔、独立董事黄兴孪、李晓光因工作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吕晓峰因工作原因请假;
3、 董事会秘书陆邦一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国旅联合为国旅投资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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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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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傅扬远、张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国旅联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