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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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9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公告编号:2016-017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公司多功能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袁仁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林涛先生、李伯潭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许定波先生、章靖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回避了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龚牧龙律师、任利光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