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 040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4日以书面通知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发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9月20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丁惟杰先生委托董事王珍海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事项。会议由董事长王珍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收购葡萄园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6-042)。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的议案》
为了保证上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收购葡萄园的议案》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董事长进行如下授权,具体为:
1、负责本次葡萄园收购事宜的协商、具体实施时间的确定及指定公司具体人员进行相应工作;
2、负责签署与本次葡萄园收购事宜相关的所有协议或授权公司具体人员签署;
3、负责Weilong Wines(Australia)Pty Ltd(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后续葡萄园的收购事宜,或授权公司具体人员负责相关事项;
4、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对与本次葡萄园收购相关的文件的制订、修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4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发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9月20日上午8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2人,监事詹慧慧女士委托监事焦复润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事项。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复润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收购葡萄园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6- 04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收购葡萄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威龙股份”)的全资子公司Weilong Wines(Australia)Pty Ltd(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澳大利亚”)拟在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墨累-达令产区收购葡萄园(含土地附属资产),总金额为13,413,028澳元,人民币约67,065,140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以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澳大利亚”)作为收购主体,在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墨累-达令产区收购葡萄园(含土地附属资产)。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16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交易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详尽的调查。
1、Nyah Vineyards Properties Pty Ltd,主要业务:酿酒葡萄种植,商业注册号:106594530,注册地:234 Deakin Avenue,Mildura VIC 3500。
2、Nyah Vineyards Pty Ltd,主要业务:酿酒葡萄种植,商业注册号:081854275,注册地:234 Deakin Avenue,Mildura VIC 3500。
3、John Yok Hong Chong及William Steinberg,国籍:澳大利亚,住所地:101B Yarranabbe Road,Darling Point NSW 2027and 30 Glendon Road,Double Bay NSW 2028。
4、Redpence Pty Ltd,主要业务:酿酒葡萄种植,注册地:Level 10,168 Walker Street,North Sydney NSW 2060,商业注册号:001321277。
5、Comerong Island Pty Ltd,主要业务:酿酒葡萄种植,注册地:31 Wharf Road,Birchgrove NSW2041,商业注册号:056565569。
6、John Yok Hong Chong,国籍:澳大利亚,住所地:101B Yarranabbe Road,Darling Point NSW 2027。
7、Bailink Pty Ltd及Minedell Pty Ltd,注册地:133-139 Langtree Avenue,Midura 3500 and Lot50 Wentworth Street,主要业务:酿酒葡萄种植,商业注册号:007378618; 003974874。
8、Peter Robert Whitnall及Merlene Kay Whitnall,国籍:澳大利亚,住所地:22 Deakin Avenue,Milduar VIC 3500。
9、Roger Henry Clifford Doery,国籍:澳大利亚,住所地:9 Castle Mews Webrige。
10、RENTIERS PTY. LIMITED ,主要业务:酿酒葡萄种植,商业注册号:004 615 641,注册地: LEVEL 4 14 COLLINS STREET MELBOURNE VIC 3000。
11、TIMOTHY MICHAEL NUNAN 及 SUELLEN NUNAN,国籍:澳大利亚,住所地:28 Tilba Road,Coomealla。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威龙澳大利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名称:葡萄园(含土地附属资产)
2、标的权属情况: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Weilong Wines(Australia)Pty Ltd(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拟出资270,300.00元澳元(约为1,351,500.00元人民币)收购Nyah Vineyards Properties Pty Ltd拥有的葡萄园(含土地附属资产)。交易地块号:vol 08752 Folio 988。
2、Weilong Wines(Australia)Pty Ltd(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拟出资705,400.00元澳元(约为3,527,000.00元人民币)收购Nyah Vineyards Pty Ltd.拥有的葡萄园(含设备、附属资产)。交易地块号:vol 10447 folio 033。
3、Weilong Wines(Australia)Pty Ltd(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拟出资509,007.00元澳元(约为2,545,035.00元人民币)收购John Yok Hong Chong及William Steinberg拥有的葡萄园(含土地附属资产)。交易地块号:vol 10375 folio 372。
4、Weilong Wines(Australia)Pty Ltd(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拟出资553,701.00元澳元(约为2,768,505.00元人民币)收购Redpence Pty Ltd拥有的葡萄园(含土地附属资产)。交易地块号:vol. 10375 folio 368。
5、Weilong Wines(Australia)Pty Ltd(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拟出资265,765.00元澳元(约为1,328,825.00元人民币)收购Comerong Island Pty Ltd拥有的葡萄园(含土地附属资产)。交易地块号:vol 10375 folio 370。
6、Weilong Wines(Australia)Pty Ltd(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拟出资550,571.00元澳元(约为2,752,855.00元人民币)收购John Yok Hong Chong拥有的葡萄园(含土地附属资产)。交易地块号:vol 11424 folio 076和vol 10625 folio 565。
7、Weilong Wines(Australia)Pty Ltd(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拟出资564,717.00元澳元(约为2,823,585元人民币)收购Bailink Pty Ltd及Minedell Pty Ltd拥有的葡萄园(含土地附属资产)。交易地块号:vol 10375 folio 368。
8、Weilong Wines(Australia)Pty Ltd(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拟出资169,715.00元澳元(约为848,575.00元人民币)收购Peter Robert Whitnall及Merlene Kay Whitnall拥有的葡萄园(含土地附属资产)。交易地块号:vol 10625 folio 566。
9、Weilong Wines(Australia)Pty Ltd(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拟出资260,297.00元澳元(约为1,301,485.00元人民币)收购Roger Henry Clifford Doery拥有的葡萄园(含土地附属资产)。交易地块号:vol 10625 folio 564。
上述九份合同归属于连片的同一地块,合计228.5公顷,金额3,849,473.00元澳元(约19,247,365元人民币)。
10、Weilong Wines(Australia)Pty Ltd(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拟出资8,003,555.00元澳元(约为40,017,775.00元人民币)收购RENTIERS PTY. LIMITED 拥有的886.8公顷葡萄园及其他土地(含土地附属资产)。交易地块号:vol 10181 folio 958; vol 10205 folio 345; vol 11391 folio 028。
11、Weilong Wines(Australia)Pty Ltd(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拟出资1,560,000.00元澳元(约为7,800,000.00元人民币)收购TIMOTHY MICHAEL NUNAN 及 SUELLEN NUNAN拥有的120公顷葡萄园及其他土地(含土地附属资产)。
以上合计1235.3公顷,总金额为13,413,028澳元,人民币约67,065,140元。
五、本次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将有利于公司提升优质葡萄原料的供应能力,保障公司酿酒葡萄的质量,巩固公司在酿酒葡萄种植及葡萄酒酿造方面的龙头地位,并将对公司品牌形象的提升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上述葡萄园收购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葡萄园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3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收购葡萄园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威龙股份”)于2016年9月20日发布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葡萄园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2),披露了公司子公司Weilong Wines(Australia)Pty Ltd(威龙葡萄酒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澳大利亚”)拟以总金额13,413,028澳元,人民币约67,065,140元收购澳大利亚葡萄园(含土地附属资产)。
现将本次收购资产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葡萄园的地理位置
葡萄园分三大地块,均属于墨累-达令产区。第一地块为公告编号:2016-042项下的第一至第九合同,为连片的葡萄园,总面积228.5公顷,位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天鹅山(Swan Hill)。第二地块为公告编号:2016-042项下的第十合同,总面积886.8公顷,位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米尔杜拉市。第三地块为公告编号:2016-042项下的第十一合同,总面积120公顷,位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库米亚拉。
二、葡萄园的葡萄年产量
第一地块228.5公顷均为达产葡萄,总年产量约为4430吨酿酒葡萄。第二地块含144公顷达产的葡萄及605公顷的可供开发为葡萄园的土地,现年产量约为3000吨酿酒葡萄。第三地块含112公顷已达产的葡萄及8公顷的附属土地,现年产量约为2240吨酿酒葡萄。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支付方式:均为现金支付。
2、支付期限:分期支付,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合同款,其余90%于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
3、过户时间:全额款项支付后30日内,由卖方完成资产过户。
4、违约责任:如买方在30日内未支付90%合同款项,则卖方有权对定金不予返还。如果卖方未在30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则卖方全额返还合同款项给买方。
5、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价值评估
上述资产共计1235.3公顷,合计金额为13,413,028澳元,人民币约67,065,140元,均已经过第三方评估。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收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