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方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2016-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简称:招商银行 H股简称:招商银行 公告编号:2016-036

A股代码:600036 H股代码:0396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方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于2016年9月20日收到本公司股东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轮船”)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的有关工作安排,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长航”)和其下属公司武汉长江轮船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2,207,847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9%,以下简称“划转股份”)无偿划转给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持有(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中外运长航和武汉长江轮船公司作为划出方与国新投资作为划入方于2016年9月20日就本次无偿划转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

2015年12月28日,国资委出具批复,经报国务院批准,以无偿划转方式将中外运长航整体划入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划转”)。鉴于中外运长航及武汉长江轮船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总股本0.09%的股份,在中外运划转完成前,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已通过股权/控制/一致行动关系控制的招商局轮船、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Best Winner Investment Ltd.、China Merchants Union (BVI) Limited及招商局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97%,如中外运划转完成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股权/控制/一致行动关系控制本公司超过30%的股份。为此,招商局轮船及其一致行动人就中外运划转所涉及的要约收购豁免事宜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出了申请并于2016年3月1日公告了《收购报告书(摘要)》,本公司亦于同日公告了《关于收到股东重要事项通知的提示性公告》以及《关于股东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披露。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3月4日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了招商局轮船及其一致行动人前述豁免要约申请。

本次无偿划转将导致中外运长航和武汉长江轮船公司不再继续持有划转股份,因此中外运划转的实施将不会增加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控制/一致行动关系控制本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再触发相关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无偿划转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控制/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仍为29.97%,国新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招商局轮船仍然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大力支持招商银行各项业务的发展。

相关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后续相关手续。本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