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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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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2016-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3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326号)核准,同意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79.4271万股A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5名特定投资者,该5名特定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22,490,201股,发行价格为37.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37,759,987.25元。2016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和托管手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寿纯先生和曲立荣女士为夫妻关系,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2,490,201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寿纯先生和曲立荣女士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数未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被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寿纯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原来的32.74%减低至28.69%,曲立荣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原来的30.12%减低至26.40%,王寿纯、曲立荣夫妇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由原来的62.86%下降为55.09%,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寿纯持有上市公司52,173,800股股票,曲立荣持有上市公司48,000,000股股票,均不存在质押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寿纯、曲立荣在签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人王寿纯先生和曲立荣女士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