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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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海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公告

2016-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6-083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海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署的《关于成立海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明确了双方合作的形式及内容,但实施的具体进度以及成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6年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了在海洋装备领域打造贯通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工程开发和产业应用的完整创新链,更好地结合高等院校的教学科研和企业的生产实践,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与同济大学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相互支持、共赢发展”的原则开展全面的产学研合作,双方决定,以亨通光电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海洋”)和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以下简称“同济海洋学院”)为实施平台,成立“海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同济大学海洋与地球科学学院成立于2002年,其前身是创建于1975年的海洋地质与地球物理系。1982年恢复学位制后,获得全国首批海洋地质硕士学位授予权,1983年成为当时国内高校中唯一的海洋地质学博士点。1991年批准设立海洋科学博士后流动站。1996、1998年先后获准设立应用地球物理硕士点和固体地球物理学博士点,2004-2006年先后获得矿产普查与勘探、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等硕士点,现共计有九个硕士点,五个博士点。学院下设海洋地质系和地球物理系,拥有海洋科学和地球物理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1.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校企产学研紧密结合的长效合作机制,加强亨通光电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速同济海底观测组网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共同搭建高端海洋装备的工程技术研发平台。

2.探索校企联合技术开发的模式,通过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实现校企深度融合,培养和输送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促进企业发展的创新型、实用型人才。

3.亨通光电为同济大学提供教学实习基地。

(二)合作范围及研究领域

研发中心以海底观测组网技术领域的研究、设计、开发和组网装备工程化、产业化作为工作重点,初期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海洋观测网的海底主基站、观测平台等组网设备、海工器件和水下观测网的系统集成等相关技术、产品研发、工程执行和施工能力建设,海底光电复合缆的研发和试验技术;

2.研究智慧海洋系统相关技术与战略路线,主导或参与制订和完善海洋观测系统及其组网设备的相关行业标准;

3.在海洋装备领域打造贯通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工程开发和产业应用的完整创新链,以研发中心为载体,作为双方复合型人才培养基地。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双方将投入必要的资金、人员、软件、硬件及场地以达到协议所定义的目标。

2.同济大学在亨通光电挂牌设立“同济大学教学实习基地”,每年安排学生到亨通光电实习,具体按相关协议执行。根据亨通光电的需要,同济大学协调校内资源,在严格遵守国家与地方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帮助亨通开展学历学位、专业学位及非学历学位教育。

在科研合作过程中,因科研进展需要,亨通可委派技术骨干到同济随同全日制学生参加海洋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学习,跟随专业导师进行技术开发与研究;同济可委派专业教师到亨通深入了解企业相关技术,理论联系实践,促成科研工作产业化。

3.在研发中心框架下的双方合作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

在合作之前所形成的归原持有方所有,双方均需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及成果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的有关另一方的技术、经营等相关信息,均应承担保密义务。

合作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共同拥有的技术成果、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未经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独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一方要求用技术秘密的形式保护技术成果时,另一方不得将技术成果单方面申请专利等。

(四)协议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协议期满前半年,甲乙双方对是否需要继续合作再行商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16年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 本协议明确了合作的形式及内容,但实施的具体进度以及成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 目前尚无对未来研究成果、专利和专有技术的商业推广计划,但不能排除未来有研究成果可用于商业化推广;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关于成立海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