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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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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6-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6-09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持有本公司股份321,235,200股(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4.72%)的控股股东JHL INFINITE LLC及持有本公司股份314,542,800股(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4%)的实际控制人刘肇怀先生计划自2016年5月27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6,34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5.01%)。上述公告公司总股本以该公告披露时为准。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肇怀董事长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为了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和员工持股计划,刘肇怀先生于2016年09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18%。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由于2016年7月5日起公司2013年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本次总股本以2016年09月20日收盘数据为准。

二、 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刘肇怀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该承诺已于2013年12月24日履行完毕。

3、2015年7月,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刘肇怀先生承诺自2015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该承诺已于2016年1月8日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刘肇怀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刘肇怀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其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公告日,刘肇怀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18%,刘肇怀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312,54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689%。

2、刘肇怀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刘肇怀先生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