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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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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摘要

2016-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摘要

股票简称:九牧王 股票代码:601566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摘要

(注册地址:泉州市经济开发区清蒙园区)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募集说明书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评级为AA;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13.85%,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5.36%,发行人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3,069.12万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支付本次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次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经济总体运行状况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债券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未来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可能会使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水平产生不确定性。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因此,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次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次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四、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因此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具备较强的保障。但本次公司债券期限较长,若在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到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次债券本息,且本次债券未设置担保,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可能存在的偿付风险。

五、本次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是由资信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主体如期、足额偿还债务本息能力与意愿的相对风险进行的以客观、独立、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的专家评价。债券信用等级是反映债务预期损失的一个指标,其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规避风险的参考值。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其对本次债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了任何判断。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发行人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资信评级机构或将调低发行人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则可能导致本次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发生波动,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遵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财通证券担任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署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凡认购、购买或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等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七、经营业绩波动风险。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波动,且整体有所下滑。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分别为250,153.93万元、206,781.91万元、225,660.12万元和98,375.2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3,730.22万元、35,052.07万元、40,425.08万元和19,754.04万元。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整体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整体经济增速放缓;电子商务对发行人传统经营模式冲击,导致部分加盟店的经营效益下降并关闭;2013年开始所得税优惠到期以及期间费用增长等原因。公司虽已根据行业发展形势制定了零售转型、成本控制、推出新品牌等措施来改善业绩下滑,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偿债保障措施。但若公司上述经营业绩改善措施未能有效实施或实施效果未达预期,经营业绩出现继续下滑,则可能将对本次债券的偿付能力产生影响。

八、存货余额较大风险。2013年至2016年6月各期末,公司存货规模分别为62,503.52万元、59,338.27万元、58,434.17万元和56,379.8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5.61%、15.66%、19.90%和21.52%,存货余额较大;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69、1.49、1.61及0.72,周转速度相对较慢。虽然公司的存货是正常生产经营形成的,但由于公司存货余额较大,占用了公司较多的营运资金,降低了公司运营效率。此外,服装行业属于时尚行业,公司保有较多的库存商品,流行趋势的变化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公司存货跌价。2013年至2016年6月各期末,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5,279.62万元、8,518.69万元、8,280.23万元和7,722.62万元,若服装行业景气度下降,公司较大的存货规模将导致存货减值增加,进而有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九、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九牧王投资持有公司308,768,140股股票,其中有256,821,543股用于质押,为自身融资提供担保,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69%。若九牧王投资不能履行到期还款义务,质押权人对质押标的的行权可能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管理层的稳定和经营理念、方式和政策的一致性、连续性。

十、理财产品投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包括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股票、股票型基金、债券等。虽然公司购买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主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产品,但受金融市场波动较大,金融机构违约风险以及理财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等影响,公司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在投资中可能会遭受收益损失甚至本金损失的风险。此外,公司投资的股票、股票型基金等属于高风险产品,若股市波动较大或股票操作不当,将可能给公司造成较大的投资损失。

十一、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2月25日签发证监许可[2015]3072号”核准本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6亿元的公司债券。

鉴于本次公司债券2016年发行,本次债券名称由“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变更为“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对更名后公司债券继续具有。签署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及《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部分数据采取了四舍五入处理,因此会出现部分数据计算结果与实际结果存在尾数差异的情况。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情况

2015年10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债券发行预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015年10月27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2月2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3072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6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发行的主要条款

1、 发行主体: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 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2亿元。

4、 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请参见发行公告。

5、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3年。

7、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利率区间,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债券票面利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

8、 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9月26日。

9、 付息日期: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9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 到期日:本次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9月26日。

11、 兑付日期: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9年9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 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9月26日至2019年9月25日。

13、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4、 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1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7、 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完成后,各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均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18、 担保事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9、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0、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 上市或转让: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交易场所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市场情况予以确定。本次债券的转让将按照具体交易场所的相关规则执行。

23、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9月22日

发行首日:2016年9月26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27日

(二)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蒙园区

法定代表人:林聪颖

联系人:吴徽荣

电话:0592-2955789

传真:0592-2955997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室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项目负责人:陈艳玲

项目组成员:雷婵、阳锐

电话:0571-87828004

传真:0571-87828004

(三)审计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法定代表人:徐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闫钢军、熊建益、李志平、杜宝娟

电话:010-85665018

传真:010-85665120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车千里、刘勇

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

(五)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负责人:吴金善

评级人员:冯磊、林嘉滨

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户名: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厦门湖里支行

账号:411772824262

(七)申请上市或转让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八)证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次债券主承销商财通证券1.92%股权。除此之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联合评级对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评级。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涵义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表示本次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九牧王作为国内领先的男装生产和销售企业,在品牌知名度、生产规模、销售渠道覆盖和管理能力等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在全国服装市场不景气的背景下,公司生产经营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电子商务渠道竞争以及消费者快速变化的多元化需求的影响产生的不确定性。未来,随着公司调整渠道结构、增加品牌和品类、不断提升设计能力,公司经营有望保持稳健增长,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及本次债券偿还能力的整体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1、优势

(1)公司是国内服装业的龙头企业之一,通过多年经营,“九牧王”品牌在国内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口碑,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支持。

(2)公司男装生产规模较大,生产管理规范成熟且具有较高灵活性,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3)公司销售网络覆盖全国主要城市,公司对自营网店和经销商的管理规范,为公司产品销售和获取市场信息提供了良好保障。

(4)公司关注行业最新变化,近年来拓展了新的品牌和电子商务销售渠道;未来公司多品牌战略的推进和电商渠道的逐步成熟,有望对公司经营起到正面推动作用。

(5)公司财务结构稳健,负债水平低,债务负担轻;公司毛利率较高,现金流情况良好。

2、关注

(1)目前国内服装市场整体景气度不高,受需求低迷和产能过剩的影响,未来一段时间公司仍将面临较为严峻的市场环境。

(2)作为服装类企业,公司须面对终端客户多变的需求,公司拥有规模较大的设计团队,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但也需要关注需求快速变化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

(3)目前公司销售网络仍以线下店面为主,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部分专业服装电子商务企业快速成长,可能对公司市场份额产生影响。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九牧王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九牧王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九牧王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九牧王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九牧王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九牧王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九牧王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三、发行人近三年其他主体评级结果

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主体评级结果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优良,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获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为20.98亿元,其中已使用额度0.25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总额为20.73亿元。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重大违约行为。

(三)公司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情况。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公司本次发行债券规模为2亿元,发行完毕后,累计债券余额14亿元,占公司201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4.76%。公司累计债券余额未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

(五)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2013年度-2014年度公司不存在银行借款或发行债券等需要支付的利息的事项,没有产生相应的利息支出,因此不适用计算利息保障倍数)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2013年度-2014年度公司不存在银行借款或发行债券等需要支付的利息的事项,没有产生相应的利息支出,因此不适用计算贷款偿还率,2015年未偿还贷款,因此不适用计算贷款偿还率)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2013年度-2014年度公司不存在银行借款或发行债券等需要支付的利息的事项,没有产生相应的利息支出,因此不适用计算利息偿还率)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oeone Co., Ltd.

法定代表人:林聪颖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0年3月23日

注册资本:574,637,150.00元

实缴资本:574,637,150.00元

住所: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蒙园区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

邮政编码:361009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吴徽荣

电话:0592-2955789

传真:0592-2955997

公司网址:www.jiumuwang.com

电子信箱:ir@joeone.net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50000759352255T

所属行业:纺织服装、服饰业

经营范围:生产纺织品、服装、皮革服饰、家具、运动鞋及相关技术的交流和推广(出口不含配额许可证管理品种)。

二、发行人设立及上市情况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九牧王(中国)有限公司。2004年2月25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泉开管外经贸[2004]9号”《关于同意设立外资企业九牧王(中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由九牧王国际企业公司独资创办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6,000万港元。2004年3月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向九牧王有限核发批准号为“商外资闽泉外资字[2004]0140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4年3月11日,泉州市工商局向九牧王有限颁发了注册号为“企独闽泉总字第00080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九牧王有限设立。

2010年2月22日,九牧王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了将公司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日,九牧王有限全体股东九牧王投资、顺茂投资、睿智投资、铂锐投资及智立方投资作为发起人签署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及发起人协议,九牧王有限以经天健正信审计的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51,897.47万元,按1:0.87的比例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4.50亿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的部分6,897.47万元列入资本公积,发起人按照各自在九牧王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2010年3月12日,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下发“闽外经贸资[2010]95号”《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九牧王(中国)有限公司改制为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换发了批准号为“商外资闽府股份字[2004]000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0年3月23日,福建省工商局向公司换发了注册号为35050040001139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551号文批准,九牧王向社会公众发行了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00元。

2011年5月30日,九牧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简称为“九牧王”,股票代码为“601566”。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九牧王投资(Joeon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Holdings Limited),九牧王投资持有公司308,768,14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3.73%。九牧王投资是2007年10月4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为1股,每股面值1港元,由林聪颖持有九牧王投资100%股份;注册地址为FLAT/RM C 20/F NATHAN COMM BLDG 430-436 NATHAN RD YAUMATI KL;业务性质为投资控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九牧王投资主要资产为持有的九牧王股权。

(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自然人林聪颖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九牧王投资100%股权,九牧王投资持有公司53.73%比例的股权。林聪颖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查封和冻结的情况。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如下: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的投资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主要权益投资结构图如下:

六、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中国领先的商务休闲男装品牌企业,主要从事男士商务休闲品牌服饰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男裤、茄克、衬衫、T恤和西装等。公司凭借强劲的品牌知名度、庞大的营销网络、“专业好品质”的产品、业务纵向一体化带来的高价值供应链优势,公司核心产品九牧王男裤及茄克已经占据市场领导者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

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普通股股份数

总资产报酬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 /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16亿元)公司债券。本次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2亿元。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

三、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公司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服装行业处于转型调整期,消费者需求、商业模式的变化及新的技术将改变服装行业的竞争格局。尤其“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将带来新的行业整合和升级机遇。为抓住产业战略转型契机,公司将借助投资布局,深度融合互联网,以实现从男裤专家、精英男装到精英生活时尚产业集团的战略转型。为实现该转型目标,一方面,公司将继续以“领跑中国男裤,成为商务男装的领导品牌”为愿景,做强服装主业;在持续强化裤类龙头企业地位,保障公司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基础上,进一步不断壮大发展服装主业;同时,公司将利用互联网改造传统业务模式,通过搭建线上线下的全渠道平台和移动人脉平台,建立互联网个性化定制业务、电商服装品牌业务等措施,提升主业经营效率和规模。另一方面,公司将在做强服装主业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直接面对用户服务的优势,发展以时尚为元素的健康、运动、文化、娱乐、智能以及财富管理类主题业务,满足用户的时尚需求。公司的上述业务转型和发展需要相应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经营稳定性。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内部经营的积累。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资金需求量较大,而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增加公司资金的综合使用成本。因此,通过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可以锁定公司财务成本,避免由于未来贷款利率变动带来的财务风险,降低公司的综合资金成本,同时也可提高直接融资和中长期债务融资的比重,拓宽融资渠道的同时,也提高了公司经营的稳健性。

第六节 备查文件

本次公司债券供投资者查阅的有关备查文件如下:

(一)九牧王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九牧王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2016年半年报报告

(三)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四)法律意见书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在本次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2日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室)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