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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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2016-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6-045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 12 月 24 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通字1517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若公司因上述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3.2.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6〕4号),拟作出以下决定:对得利斯股份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郑和平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杨松国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2016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16-044)。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6-04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通过增资及受让股权的方式收购澳大利亚大型牛肉生产销售集团Yolarno Pty Ltd公司相关股权( Yolarno Pty Ltd 的子公司包括Bindaree Beef Pty Ltd和Sanger Australia Pty Ltd等)。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14日开市起停牌(公告编号2015-042)。201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公告编号:2015-046);2015 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2015年10月20日、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1月3日、2015年11月10日、2016年7月5日、2016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2015-049、2015-053、2015-058、2016-031、2016-032)。

2015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签署<股份出售和认购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同意签署<托管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就收购Yolarno Pty Ltd事宜,与相关方签署《股份出售和认购协议》及《托管协议》。同日,公司与Yolarno Pty Ltd及其股东签署《股份出售和认购协议》,并与Yolarno Pty Ltd、One Managed Investment Funds Limited共同签署了《托管协议》,并支付了500万澳币保证金。

2015年1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的预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11月5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5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要行政许可)[2015]第 24 号},公司已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反馈,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函》。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17日开市起复牌。

2016年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签署<延期函》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交易方签署《延期函》,并支付了600万澳币预付款{《延期函》内容已在2016年4月14日公告的《对2015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说明》(公告编号:2016-022)中披露}。

《延期函》签署后,公司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增资及购买事项的各项工作。截止目前,本次重大资产增资及购买事项已取得中国发改、商务部门以及Australian Government 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相关批准。

推进过程中,由于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复杂,相关工作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即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以致未能达到合同中的相关内容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相关交易。双方均同意终止原合同。

公司目前与交易对方就交易事项及新的合作协议进行磋商和商谈,并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推进情况及时进行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增资及购买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如最终未达成一致,则存在交易终止、合作失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