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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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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6-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16-069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林金松先生、副总经理孙豫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林金松先生于2016年9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0股,孙豫先生于2016年9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林金松先生、孙豫先生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林金松先生、孙豫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林金松先生、孙豫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林金松先生、孙豫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四、备查文件

1、《林金松先生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2、《孙豫先生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2016-070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6-060号)、《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6-064号)。

近日,公司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A提升92天”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产品风险评级:极低风险产品

(4)委托认购日:2016年9月22日

(5)产品成立日:2016年9月26日

(6)收益起算日:2016年9月26日

(7)产品到期日:2016年12月27日

(8)投资期限:92天

(9)认购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10)预期年化收益率:2.9%(已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

(11)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本金和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及《产品证实书》明确承诺的收益率,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1、投资风险

(1)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债券或其他资产,可能因为债务人违约或者其他原因在投资期限届满时不能足额变现,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在投资期限内理财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单期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4)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果发生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面临无法按预期产品投资期限(若有)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5)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理财产品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清算账户。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回收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6年9月7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购买了“蕴通财富·日增利92天”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6年9月8日到2016年12月9日,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2016年9月14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6年9月14日到2016年11月16日,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2016年9月20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 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6年9月20日到2016年11月22日,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9,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0万元。(含本公告披露的理财产品购买事项)

五、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A提升92天”理财产品协议

2、交通银行产品购买凭证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