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6-10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24日及2016年9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以及《关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的公告,公司将于2016年10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集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现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以下简称“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下简称“H股类别股东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29日。
4、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0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下午15:00至2016年10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注意:股东就同一议案在进行网络投票时,仅能投票一次,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上的投票,将视同在A股类别股东会议上作出相同的投票。
8、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建议授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修订稿)的议案》与本次会议的其他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请见与本通知公告同日发布的《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第二次修订稿)》。
9、出席对象:
(1)本公司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及H股股东。其中,有权出席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为截至2016年9月29日(星期四)下午3点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A股类别股东会会议:截止2016年9月29日(星期四)下午3点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股类别股东会会议: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选举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
1.1 关于选举刘韧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刘伯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邓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黄艺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朱征夫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限制性股份的特别授权的议案;
4、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逐项审议);
4.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4.2 限制性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
4.3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和解锁期;
4.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4.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解锁条件;
4.6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4.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4.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4.9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及纠纷解决机制;
4.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如何实施激励计划;
4.1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4.12 回购注销的原则。
5、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建议授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普通决议案(新增提案):
8、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9、关于修订《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变更危险废物运输系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1、关于补选张岸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新增提案):
1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12.1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12.2 发行方式;
1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2.4 债券期限和品种;
12.5 债券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12.6 募集资金用途;
12.7 发行债券的上市地点;
12.8 担保情况;
12.9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12.10 承销方式;
12.11偿债保障措施;
12.12决议的有效期;
1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特别授权的议案。
选举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统称“非独立董事”)与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非独立董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3至7项议案及第12、13项议案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议案1至10及议案12、13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核通过,议案11已经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2016年8月24日、2016年9月14日及2016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6、议案8至议案10以及议案12、议案13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事项
特别决议案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限制性股份的特别授权的议案;
2、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逐项审议);
2.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2.2 限制性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
2.3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和解锁期;
2.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2.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解锁条件;
2.6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2.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2.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2.9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及纠纷解决机制;
2.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如何实施激励计划;
2.1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12 回购注销的原则。
3、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建议授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三)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事项
特别决议案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限制性股份的特别授权的议案;
2、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逐项审议);
2.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2.2 限制性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
2.3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和解锁期;
2.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2.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解锁条件;
2.6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2.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2.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2.9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及纠纷解决机制;
2.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如何实施激励计划;
2.1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12 回购注销的原则。
3、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建议授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
1.登记时间:2016年10月8日、9日上午9:00 - 11:00,下午14:00 - 17:00。
2.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二)H股类别股东会
请参阅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为本公司挂牌一只投票证券,本公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 输入买入指令;
B 输入证券代码;
C 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对应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但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单位:元
■
■
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4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4.01代表议案4中子议案4.1,4.02代表议案4中子议案4.2,以此类推。5.00代表议案5;6.00代表议案6,以此类推。
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全部议案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需要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D 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E 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 计票规则
A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B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C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D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议案2至议案1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 议案1为累积投票事项,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填报表决意见的投票操作举例
A 如果股东对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其他全部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顺序如下:
■
B 如果股东对议案4的子项4.1、4.2投赞成票,其申报顺序如下:
■
C 如果股东对议案4的子项4.1、4.2投反对票,其申报顺序如下:
■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下午15:00至2016年10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 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投票”;
B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 投票注意事项
A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D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娜
(2)联系电话:0755-86676092
(3)传真:0755-86676002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5)邮编:518057
2、本次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4日
附件:
一.回执;
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三.A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回执
回 执
截至2016年9月29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拟参加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星期二)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联系方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16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截至2016年9月29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作为“东江环保”(002672)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星期二)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
说明:1、议案一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填写投票数。
2、除议案一外,委托人可在其他议案“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或指示不明确的,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5、本授权委托书应于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截至2016年9月29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作为“东江环保”(002672)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星期二)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说明: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或指示不明确的,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股东会召开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