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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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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6-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16-070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2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 11日15:00至2016年10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9月29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大楼501会议室(湖南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为: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第2、3、4、5、6、10项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深圳市能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闽能投资有限公司、吴学愚、范志宏。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在10月10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6年10月10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南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

邮政编码:410205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410205

联系人:黄喜华、邓绍坤

电话:0731-82786126 传真:0731-82786127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一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附件二、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3日

附件一: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3。

2、投票简称:金杯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金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7)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1、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