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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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6-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6-31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分别为144,266,871股和208,983,008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8.10%和11.73%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分别为2016年9月28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21号)核准,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湘投地方电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电公司”)和大唐耒阳发电厂非公开发行股份925,209,403股,购买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大唐华银张家界水电有限公司35%股权以及大唐耒阳发电厂全部经营性资产(包括相关负债),并于2015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925,209,403股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地电公司所持208,983,008股股票限售期为自2015年9月28日起的12个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和大唐耒阳发电厂所持371,530,494股和344,695,901股限售期为自2015年9月28日起的36个月。预计地电公司所持相应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9月28日。

同时,本公司向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敏、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266,871股募集配套资金,并于2015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144,266,871股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述认购的144,266,871股股票限售期为自2015年9月24日起的12个月,预计相应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9月28日。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至今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地电公司、大唐耒阳发电厂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的股本数量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地电公司及五名参与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特定投资者承诺,其认购的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得到严格履行。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银电力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相关股份持有人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分别为5名投资者所持144,266,871股和地电公司所持208,983,008股,分别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0%和11.7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9月28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