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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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6-74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

“公司”)于 2016 年 9月 12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在凯迪大厦 708 会议室召开。

3、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林芝女士主持召开,公司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成立“凯迪物流有限公司”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成立由公司出资60%,子公司格薪源生物质燃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出资40%,注册资本为1亿元的子公司,子公司名称暂定为“凯迪物流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的为准)。经营范围暂为燃料物流、工程物流。本次出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事项不需要单独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凯迪生态下属水电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水电项目的建设,拟设立与水电相关的产业基金,为加快产业基金落地,凯迪生态将股东借款中的人民币3.24亿元向四川凯迪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金平凯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沧源凯迪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转增注册资本。本次出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事项不需要单独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沧源水电惠地方案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沧源水电项目开发建设,经与沧源佤族自治县反复磋商,沧源县要求我公司承诺:沧源水电站建成投产并开始盈利后,我公司将提取沧源水电站当年净利润的5%交由当地政府,用于支持当地社会公益项目及精准扶贫项目建设,期限10年。因捐赠比例不高,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事项不需要单独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全资子公司武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本次出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事项不需要单独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成立“榆树凯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大悟凯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宁明凯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开鲁凯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考察榆树县、大悟县、宁明县、开鲁县生物质资源的基础上,拟分别在吉林榆树县、湖北大悟县、广西宁明县、内蒙自治区开鲁县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名称分别暂定为“榆树凯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大悟凯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宁明凯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开鲁凯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的为准)。以上4家子公司拟开发生物质发电项目,发展生物质原料加工、运输产业,形成生物质能源产业链,通过生物质发电厂、生物质燃料智能收储网络平台等实施产业精准扶贫。以上4家子公司注册资本均为8100万元,均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出资。本次出资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事项不需要单独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并报表2015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388,579,219.26 元 ,2015年末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1,644,514,894.80 元。母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 -170,486,664.72 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5年分配2014年股利141,496,320.00元,201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742,669,121.55 元。

由于公司处于产业战略发展期,大量生物质电厂正处在建设阶段,资金需求量大,为支持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将 2015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生物质电厂投资,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也不用公积金转赠股本。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合计141,496,320元, 占公司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值的 66.44%,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决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2015年年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3 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6-75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

“公司”)于 2016 年 9月 12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在凯迪大厦 802 会议室召开。

3、出席本次监事会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 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长方宏庄先生主持召开。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并报表2015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388,579,219.26 元 ,2015年末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1,644,514,894.80 元。母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 -170,486,664.72 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5年分配2014年股利141,496,320.00元,201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742,669,121.55 元。

由于公司处于产业战略发展期,大量生物质电厂正处在建设阶段,资金需求量大,为支持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将 2015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生物质电厂投资,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也不用公积金转赠股本。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合计141,496,320元,占公司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值的 66.44%,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决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9 月 23 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6-75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由于公司处于产业战略发展期,大量生物质电厂正处在建设阶段,资金需求量大,因此,公司做出不分红决定。为支持公司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2015年度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生物质电厂投资建设。本次公司做出不分配利润的决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厉培明 徐长生 张兆国

201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6-77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电厂列入可再生能源

电价补助第六批目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公布。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颁布了《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六批)的通知》(财建〔2016〕669号),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霍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淮南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永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蛟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汪清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及盐池县凯迪中盈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累计10家子公司的10个发电项目,符合条件,被列入以上第六批补助目录。合计330MW生物质发电,49.5 MW风力发电。

以上发电项目在列入前,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进行会计确认,第六批目录公布后,上述 10家子公司将陆续收到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有利于充裕企业自有资金,降低财务费用,相关结果以会计师最终审计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