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
第4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6-071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
第4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4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6年9月25日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鉴于本次审议事项紧急,经全体董事确认,一致同意于2016年9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4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16年9月26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顾永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召开了公司2015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修订)》等议案(以下简称“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鉴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完成,公司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7年10月11日。
除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延长外,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顾永德、方吉槟回避投票表决。
关于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召开了公司2015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的延续性,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7年10月11日。
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顾永德、方吉槟回避投票表决。
关于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6-072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
第4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4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6年9月25日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鉴于本次审议事项紧急,经全体监事确认,一致同意于2016年9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4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16年9月26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青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召开了公司2015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修订)》等议案(以下简称“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鉴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完成,公司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7年10月11日。
除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延长外,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召开了公司2015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的延续性,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17年10月11日。
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6-073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30日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0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15:00至2016年10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6年9月3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情况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2、单独计票提示: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2016年9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4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11日8: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6年10月11日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108 传真:0755-2765988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朱瑶瑶
联系电话:0755-27659888
联系传真:0755-27659888
联系邮箱:yaoyao.zhu@mosopower.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
邮政编码:518108
2、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4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 9月 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0。
2.投票简称:“茂硕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茂硕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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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蓝顺明女士部分股权进行股权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注: 蓝顺明女士与公司董事方笑求先生为配偶关系,合计持有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64%.上述数据未将方笑求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纳入合并计算。
2016年7月15日,蓝顺明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3,870,000股(其中部分股为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部分股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并已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6年7月15日起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蓝顺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94,65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32%。
本次质押股份为蓝顺明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870,000股,占蓝顺明女士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2.09%,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1.4%;截至目前,蓝顺明女士合计8,22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9.4%,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97%。
3、蓝顺明女士的股份不存在其他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