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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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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2016-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0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州特华”)的通知:

2016年9月23日,广州特华将其质押给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5,741,674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3%。

截至公告日,广州特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5,741,67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83%。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1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内容(详见公司2015-036号公告),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铜陵支行”)及大连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海汇”)签署编号为“1151201528045号”的《委托贷款合同》,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通过浦发银行铜陵支行向大连海汇提供人民币17,600万元的贷款。此委托贷款主要用于大连海汇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有利于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贷款期限自2015年9月30日至2016年9月25日,贷款年利率均为13%,半年付息一次。

2016年9月25日,公司如期收回上述贷款本金人民币17,600万元,并按《委托贷款合同》约定收取相应利息人民币2,294.355556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次收到的上述委托贷款的结算收益将计入当期收益。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