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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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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被司法划转暨风险提示公告

2016-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11柳化债 公告编号:2016-069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被司法划转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9月26日,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柳化集团”)转送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南宁中院”)执行裁定书(2016)桂01执332号之一、《关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书》(2016)桂01执3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桂01执332号之一,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株洲中院”)执行裁定书(2016)湘02执19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湘02执190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材料显示,近日,南宁中院及株洲中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及生效判决书、裁决书确定的义务,已依法将原冻结的柳化集团持有的公司相关股票划转至债权人的证券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因柳化集团欠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下简称“铁投基金”)借款本金1.5亿元及借款本金1.999亿元逾期未归还(对应下表序号5、6情况),铁投基金向相关法院起诉柳化集团,要求其归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南宁中院一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均判决柳化集团应归还本息,因柳化集团未能在生效判决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经铁投基金申请强制执行,南宁中院依法将原诉讼期间冻结的柳化集团所持有的公司26,000,000股股票划转至铁投基金的证券账户。

因柳化集团、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兴业证券”)证券合同纠纷一案(对应下表序号8情况),株洲中院依法扣划了柳化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9,000,000股股票至兴业证券指定的证券账户。

上述两次股份划转前,柳化集团共持有公司86,446,167股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比例为21.65%。上述两次股份划转后,柳化集团尚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41,446,1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8%。

目前,柳化集团仍然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但因其仍存在其他债务涉诉事项,所持公司股票均已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柳化集团所持公司股权的涉诉及诉讼进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根据柳化集团目前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其自身没有偿还上述债务的能力,因此其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被司法强制划转并拍卖从而使其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的风险,公司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关注前述涉及公司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7日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柳化股份

股 票 代 码: 600423

信息披露义务人: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北雀路67号

通 讯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北雀路67号

股份变动性质: 司法划转

签 署 日 期: 2016年9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化股份”)拥有的权益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柳化股份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北雀路67号

法定代表人:廖能成

注册资金:42,400.063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198598211Q

经营范围:系列微肥试产;进出口经营业务(在外贸部核准范围内经营);装卸服务;铁路专用线延伸服务;生产微生物肥料、副产电(仅向柳化集团公司各控股及下属子公司供应);化肥、化工产品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各种纸张、纸版、浆板及各种纸制品、造纸副产品;机械设备安装;机械加工;设备修理;设备保温;代办运输服务;蓬布租赁;铆焊制作;房屋修缮。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北雀路67号

邮政编码: 54500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制结构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由于相关债务纠纷,所持柳化股份的股票被司法划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柳化股份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司法划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柳化股份的股票101,931,467股,占柳化股份总股本399,347,513股的25.52%。

因柳化集团、青海桂鲁化工有限公司、齐星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鸿华投资有限公司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华融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扣划了柳化集团所持有的公司4,617,857股股票至华融租赁指定的证券账户。此次股份划转后,柳化集团共持有柳化股份股票的数量为97,313,610股,占柳化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24.37%。

因柳化集团欠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下简称“铁投基金”)借款本金1.5亿元及借款本金1.999亿元逾期未归还,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先后两次将原诉讼期间冻结的柳化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0,867,443股及26,000,000股股票划转至铁投基金的证券账户。此两次股份划转后,柳化集团共持有柳化股份股票的数量为60,446,167股,占柳化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15.14%。

因柳化集团、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兴业证券”)证券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扣划了柳化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9,000,000股股票至兴业证券指定的证券账户。此次股份划转后,柳化集团共持有柳化股份股票的数量为41,446,167股,占柳化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10.38%。

前述四次司法强制执行共计划转柳化集团所持柳化股份股票60,485,300股,占柳化股份总股本的15. 15%。

目前,本次权益变动未使柳化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所涉及的股份均已经被司法冻结且部分已被质押。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因司法强制执行被划转所持柳化股份的股票情况外,前六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廖能成

2016年9月26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廖能成 ____________

2016年9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廖能成_______ _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