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16-076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章沈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9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公司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1,559,000股,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200,000,000股增至201,559,000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总股本数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9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7)。
本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洪暹国先生辞去了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现补选蒋建东先生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洪暹国先生辞去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现补选蒋建东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并选举蒋建东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16-077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已完成《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登记工作, 2016年9月1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9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1,559,000股,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200,000,000股增至201,559,000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总股本数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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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等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16年9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16-078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星光大街1688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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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章沈强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国强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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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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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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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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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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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所有议案均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利民、余泽之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