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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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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纯电动车辆采购协议的公告

2016-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编号:临2016——059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纯电动车辆采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及相关政策的变化,本协议未来履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署和执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待持续观察。

一、 合同的签订及审议程序情况

近日,公司(以下称“乙方”)与武汉江城通新能源汽车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签订了《纯电动车辆采购协议》(以下称“本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 合同标的情况

双方经过选型评估,甲方确定选购乙方生产的产品如下:

(二) 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武汉江城通新能源汽车供应链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毕铺村

法定代表人:潘骅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汽车充电设备批发兼零售,汽车租赁,汽车充电服务,电池、机电设备、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机动车维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 合同主要条款

(一)交易数量

截止2016年12月底,甲方保底采购量为东风御风纯电动厢式运输车、东风俊风电动厢式运输车、东风纯电动轻型卡车合计1000台(其中东风御风纯电动厢式运输车保底采购量为500台);

截止2017年12月底,甲方或甲方指定经销商保底采购总量目标为2000台。

(二)付款方式

甲方的整车付款方式为银行电汇或国有银行承兑汇票。

(三)交付时间和方式

2016年所采购车辆于2016年12月15日前交付完毕,并应按订单顺序和数量批次分批交货,以便于甲方及时销售及上牌;如因甲方指定的电池提供企业到货延迟,则整车交付时间顺延。

2017年所采购车辆,在甲方下达批量采购计划,并交付订金后,45天完成整车的生产。如因甲方指定供应商到货延迟,则整车交付时间顺延。

(四)其他约定

国家补贴由乙方按照2016年、2017年国家标准向国家申请,地方补贴由甲方申请。

(五) 本协议的生效条件和履约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将对公司新能源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及相关政策的变化,本协议未来履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署和执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存在上述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