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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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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2016-075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集团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姜长龙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长于海军先生、独立董事李忠华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会副主席杨景龙先生、监事贾玉霞女士、监事孙廷江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时军先生、财务总监薛义先生、副总经理王尽晖先生、纪检组长王炳平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6、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7、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关联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议案6、议案7的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季、陈凤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16-076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发布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5)。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且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9月6日,公司发布《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2),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上述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在推进中:

1、2016 年9 月21日,公司分别与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股东和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公告编号:临2016-073)。

2、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00-15:00 在上证 e 互动平台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正在开展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公告编号:临2016-074)。

3、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星期一)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6-075)。

目前,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