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6-060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柳兵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2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25日-2016年9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15:00至2016年9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本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5名,代表股份63,351,216股,占公司总股本133,500,000股的47.4541%。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59,152,706股,占公司总股本133,500,000股的44.3091%;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名,代表股份4,198,5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5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15名,代表股份4,539,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01%。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3,35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9,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中: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383,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34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6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5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76,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74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6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255%。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383,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34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6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5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76,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74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6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255%。
(3)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383,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34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6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5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76,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74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6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255%。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383,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34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6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5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76,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74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6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255%。
(5)发行数量
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383,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34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6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5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76,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74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6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255%。
(6)限售期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383,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34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6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5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76,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74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6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255%。
(7)上市地点
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383,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34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6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5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76,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74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6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255%。
(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938,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37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6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62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76,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74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6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255%。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383,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34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6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5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76,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74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6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255%。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383,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344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6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5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76,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74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62,8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2,8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255%。
3、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5,746,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9,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3,35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9,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3,35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9,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3,35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9,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3,35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9,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3,35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9,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6年-2018年)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3,35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9,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5,746,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9,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5,746,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9,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5,746,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9,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3,351,2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9,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连全林律师、王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