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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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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所属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为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 H 股上市公司,发行人将通过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将信息披露文件予以公布备查,投资者可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查询发行人所有的信息披露文件。

二、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686,174.88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45,906.91万元(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算术平均值),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债券一年的利息。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交易流通事宜,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一定能够获得上交所的同意,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如果上交所不同意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或本期债券上市后在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不够活跃,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五、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和现金流。2016年1-6月、2015年度、2014年度和2013年度,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47.93亿元、90.10亿元、94.86亿元和97.0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4亿元、3.97亿元、4.93亿元和4.8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4.45亿元、3.34亿元、0.78亿元和0.21亿元,均低于当期净利润。2016年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主要是未到年底集中结算期所致。发行人所从事的装备制造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存在前期投资大、回收期较长、受宏观经济影响明显等特点。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未来销售资金不能及时回笼、融资渠道不畅、不能合理控制融资成本或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及上下游行业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持续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

六、本次债券由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16年6月30日,机电集团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20,562万元,占其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32.82%。机电集团是中国西南地区最大的综合性装备制造集团,主营业务涉及高端及智能装备、电子信息产业、交通运输装备、基础制造及材料和现代制造服务五大业务板块,均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机电集团连续多年跻身中国企业500强,2015年列中国企业500强第397位,列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第202名,在银行间与资本市场具有优良的信用记录,融资渠道畅通,担保实力较强。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机电集团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可能发生负面变化,甚至丧失履行为本次债券承担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能力。此外,尽管机电集团目前资产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但机电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利润与发行人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相关性,若发行人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则机电集团的盈利能力、资信状况也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可能会影响机电集团承担担保责任的能力。另外,由于行业整体形势不好,机电集团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正转负,出现了小幅亏损,机电集团的业绩波动将对其担保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说明本期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违约风险较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中诚信证评网站(http://www.ccxr.com.cn)、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发行人网站(http://www.chinacqme.com)予以公告。如果未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发生波动从而给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所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持有、受让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九、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本公司与多家国内外公司通过成立合资公司共同经营多项业务,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经营业绩对本公司有着重要影响。2016年1-6月、2015年度、2014年度和2013年度,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99亿元、4.24亿元、3.63亿元和4.03亿元,对本公司净利润的贡献占比分别达到96.95%、95.00%、66.63%和77.47%。如果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盈利减少,将对本公司的净利润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本公司的偿债能力。此外,本公司与联营和合营伙伴之间的任何重大争议或纠纷可能影响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业绩及财务状况,若争议或纠纷不能得到解决,则可能影响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甚至导致联营协议和合营协议的终止。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所有联营和合营安排可继续顺利进行或在合约届满时续约,联营和合营合作关系的终止可能不利于本公司的业务。因此,本公司面临着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较大的收益依赖风险。

十一、2016年6月末、2015年末、2014年末和201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值分别为267,430.46万元、206,570.54万元、216,264.79万元和205,711.52万元,占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60%、22.60%、24.62%和24.46%,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02次、4.26次、4.50次和4.77次。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总体呈逐步增加态势,主要是近年来宏观经济放缓,产能过剩问题较为突出,应收账款余额随之增加,针对客户欠款情况,公司加大催收力度,保持应收账款的流动性,使应收账款余额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上。如果未来下游客户因宏观经济下行、行业周期波动等因素导致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回收的情况,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加剧,公司为确保原料的及时供应和锁定购买价格,通过预付材料货款、提前采购存货等方式进行存货储备,故公司报告期内的存货规模不断扩大。2016年6月末、2015年末、2014年末和2013年末,公司的存货净额分别为218,186.34万元、240,814.51万元、219,890.45万元和213,458.01万元,占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15%、26.35%、25.04%和25.38%,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86次、3.45次、3.85次和4.13次。如果未来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存货积压或发生减值,公司的盈利可能因此受到较大影响。

十三、2016年1-6月、2015年度、2014年度和2013年度,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01亿元、5.93亿元、3.50亿元和2.08亿元,占发行人同期合并报表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9.40%、132.79%、64.35%和40.03%,营业外收入占发行人净利润的比重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主要来自非流动资产的处置损益和政府补贴收入。非流动资产的处置损益主要是闲置土地及相关资产的处置收益;政府补贴收入主要来自于政府对发行人一些重大科研项目、更新改造项目、节能环保及搬迁、税收返还等政府性收入。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来源渠道较多但缺乏持续性,若未来营业外收入减少,可能会对发行人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本公司属于装备制造企业,该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点,虽然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虽然相对滞后,但受影响的程度大。目前,受全球经济持续调整、国内宏观经济低迷的影响,装备制造业产能过剩较为严重,可能加剧整个装备制造业的过度竞争,以至于对行业发展造成持续性损害。本公司作为中国西部大型综合性装备制造业企业,虽然拥有多元化的产品组合、强大的技术积累、领先的市场地位和良好的品牌形象,但激烈的竞争可能导致公司未来收入增长困难、利润下降的风险。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ongqing Machinery &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王玉祥

成立日期:2007年7月27日

股票上市交易所: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重庆机电

股票代码:02722.HK

注册资本:人民币3,684,640,154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3,684,640,154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邓瑞

联系电话:023--63076969

传真:023-63076969

邮政编码:40112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6635841156

互联网网址:http:// www.chinacqme.com

电子邮箱:office@ chinacqme.com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开发、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环保设备、机床工具、电力设备及器材、通信设备(不含接收和发射设备)、计算机及其零部件、有色金属冶炼产品及其压延加工产品、仪器仪表、办公机械产品、风力发电设备;进出品贸易;高新技术咨询服务。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5年10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12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该议案明确了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4月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701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

债券期限:5年期,含第3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发行总额:本期债券为一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本金总额为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8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8亿元的基础上,由联席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7亿元的发行额度。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利率由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登记机构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华福证券。

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9月29日。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9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9月29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9月29日。

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1年9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9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9月29日至2021年9月28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9月29日至2019年9月28日。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担保情况: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配售规则: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联席主承销商有权根据时间、长期合作等因素配售。经联席主承销商及配售对象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券发行人将于监管银行处开设专项资金账户,用于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账户名称: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银行账户:11250000000677559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照上交所与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其中10亿元用于偿还2011年发行的公司债券(该期债券于2016年8月到期,公司已通过自筹资金进行了兑付,本期债券发行后将予以置换前述自筹资金),2.65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其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9月27日。

发行首日:2016年9月29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9月30日,共2个工作日。

网上申购日:2016年9月29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9月30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

法定代表人:王玉祥

联系人:张兴远

联系电话:023-63075700

传真:023-63076969

(二)联席主承销商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178号重庆国际商务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薛军

项目主办人:王兴川、童筝

项目组成员:任俊杰、欧宗烩

联系电话:023-63521076、023-63509224

传真:023-63507460

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行上海大厦18、19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项目主办人:刘冰、郑园园

联系电话:021-20655262

传真:021-20655319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融街3号人保大厦D座5-1层A单元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 唐周俊、刘枳君

联系电话:023-88925896

传真:023-88798300

(四)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负责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叶骏、叶东升

联系电话:029-84692688

传真:029-84692600

(五)担保人: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住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

法定代表人:王玉祥

联系人:严峰

联系电话:023-63075655

传真:023-63075654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办公地址: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评级人员:胡辉丽、余岑

联系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239号

法定代表人:薛军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9955

邮政编码:200031

(八)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树街支行

银行账户:0200291409200028601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银行账户:11250000000677559

(十)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负责人: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0006

(十一)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聂燕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联席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等实质性利害关系。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次公司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及其股东单位、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未持有发行人股票。除此以外,不存在联席主承销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次公司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华福证券的自营部门、华福证券股东单位及关联方、华福证券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未持有发行人股票。除此以外,不存在联席主承销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6]G057-3号),该评级报告在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cxr.com.cn)予以公布。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中诚信证评肯定了公司产品结构多元化对规避单一行业波动的有效性;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以及领先的行业地位;强有力的股东支持;持有的优质资产对公司利润形成的有效补充;财务结构稳健等正面因素对公司业务发展及信用水平具有的良好支撑作用。同时,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公司各业务板块间规模协同效应不高以及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等因素可能对其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1、主要优势

(1)强有力的股东支持。公司控股股东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是中国西部地区最大的综合性机电企业集团,在相关业务板块均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作为机电集团下属唯一的上市公司,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自上市以来在资产注入、融资支持以及业务发展等多方面获得了机电集团的有力支持。

(2)多元化业务结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汽车零部件业务、电力设备业务、通用机械业务、数控机床业务及装备制造业相关的贸易与金融服务,多元化的业务结构有助于公司分散单一行业波动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3)细分市场竞争优势。公司齿轮传动系统和滚齿机市场占有率超过50%,同时,通用机械、电力设备、机床工具板块中多项主导产品亦拥有稳固的市场地位,在各自细分行业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4)投资收益良好。公司合营的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为公司贡献的投资收益规模较大,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司较好的盈利水平。

(5)资本结构保持稳健,财务弹性较强。公司自有资本实力较强,负债水平适中,财务结构稳健;同时公司备用流动性较为充裕,财务弹性较强。

2、需要关注的风险因素

(1)规模协同效应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司下属子公司众多,为其管理带来一定的挑战,且公司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不明显,规模优势有待进一步提升。

(2)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弱。受国内商用车行业、机床行业需求下降以及较高的期间费用水平的综合影响,公司主营业务长期亏损,经营对投资收益以及营业外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人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人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和担保人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和担保人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征信情况

经查询征信报告、核查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和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发行人以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不良记录

(二)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银行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并持续获得其授信支持,间接融资能力较强,这也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支持。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取得中国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共计人民币39.62亿元(不含7,000万美元和1,700万英镑授信)的银行授信额度,其中已使用额度为18.86亿元(不含1,838.75万美元和1,700万英镑),未使用额度为20.76亿元(不含5,161.25万美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严重违约现象。

(四)发行人已发行债券及其偿还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8月公开发行10亿元的公司债券,主体信用级别为AA,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债券期限为5年,债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按年计息,票面利率6.59%。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按期足额偿还了上述债券的本息。

(五)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余额为99,973.91万元,全部为本公司于2011年度发行的五年期公司债券(11重机债),该债券已于2016年8月到期,公司已偿还了该期债券本息。

截至2016年6月末,该债券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计划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以15亿元的发行规模计算,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的累计债券余额约为15亿元,占发行人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所有者权益(686,174.88万元)的比例为21.86%。

(六)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

2、母公司报表口径: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后,本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通过保证担保的方式增信,由机电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予以持续监督。除保证担保外,为保证本期债券如期兑息兑付,发行人还设立了具体偿债计划以及相应保障措施。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住 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

法定代表人:王玉祥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公司(产权持有人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立日期:2000年8月25日

注册资本:184,288.50万元

经营范围:对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冶金产品(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产品除外)及其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房屋租赁,机电、冶金、环保技术咨询服务,(以下范围由集团公司所属具有资质许可资格的企业经营)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零部件、机械、电子、冶金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进出口贸易,旅游,餐饮。

机电集团是中国西南地区最大的综合性装备制造集团,主营业务涉及高端及智能装备、电子信息产业、交通运输装备、基础制造及材料和现代制造服务五大业务板块,均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机电集团连续多年跻身中国企业500强,2014年列中国企业500强第377位,列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第192名。机电集团并曾获“中国优秀诚信企业”、“装备中国功勋企业”、重庆市“最佳诚信企业”、“重庆市文明单位”和重庆首届“最具影响力知名品牌企业”等殊荣。

2、主要财务数据

机电集团2015年主要的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口径)如下:

注:1、2015年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平均余额

3、资信状况

(1)机电集团在银行间具有优良的信用记录,与多家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16年6月30日,机电集团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27.64亿元,其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80.29亿元。

(2)近三年及一期,机电集团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违约的情况。

(3)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上表中所列为机电集团近三年及一期内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上融资工具均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4、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及其占净资产比例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机电集团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20,562万元,占其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32.82%。

5、偿债能力分析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截至2015年末,机电集团的流动比率为0.99,速动比率为0.74,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从长期偿债能力来看,截至2015年末,机电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68.04%,资产负债率略高,整体偿债能力有待提高。但机电集团的负债中包括了较大金额的预收账款和递延收益,正常情况下并不带来实质性的偿付压力,扣除以上项目后,资产负债率将有明显下降,具有较好的抗风险能力。

2015年度,机电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39.84亿元,利润总额2.21亿元,净利润1.28亿元,2015年度盈利能力较差,主要与行业整体形势不好有关。此外,2015年度部分联营企业经营业绩出现下滑,以及部分企业改制造成当期费用上升,也是造成当年度盈利能力较差的原因。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机电集团合并口径资产总额291.2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93.13亿元,期末合并资产负债率68.04%。总体看,机电集团资产规模较大,整体偿债能力较强,能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务偿付提供有效的保障。

6、担保人其他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本期债券的担保人机电集团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机电集团还持有重庆通用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股权,截至2016年6月30日,机电集团持有除发行人以外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447,019万元。机电集团持有上述公司股权无权利限制,且不存在后续权利限制安排。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

机电集团同意为机电股份本次发行期限为5年、发行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本次被担保债券的数额及期限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批准的发行方案为准。

2、担保期限

机电集团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日起二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机电集团承担保证责任的,机电集团免除保证责任。

3、担保方式

机电集团同意为机电股份发行的本期公司债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范围

机电集团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期债券全部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及其他应支付费用。

5、担保的效力

在保证期间内,机电集团不得做出的担保不得变更、撤销或终止。

6、担保责任的承担

在本次担保函项下的本期公司债券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如期兑付本期债券本息时,机电集团应主动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制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机电集团承担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机电集团履行保证责任。

机电集团代发行人支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后,有权要求发行人于机电集团付清本息日起3月内,偿还机电集团代付本息总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加算利息。

(三)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监督安排

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担保事项作持续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就下列担保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1、在发行人、担保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发行人提出的相关建议及债券持有人依法行使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2、变更本期债券的担保人或者担保方式;3、在发行人提供担保情况下,在担保人或担保物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债券持有人依法行使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对于免除或减少本期债券担保人对本期债券的保证义务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通过才能生效。

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当出现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担保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他有关主体进行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

二、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9月29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017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9月29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9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到期日为2021年9月29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9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其自行承担。

三、偿债资金的主要来源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及时、足额安排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按照合并报表口径,发行人2016年1-6月、2015年、2014年和201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7.93亿元、90.10亿元、94.86亿元和97.01亿元,营业利润分别为1.35亿元、-0.57亿元、2.79亿元和3.6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4亿元、3.97亿元、4.93亿元和4.87亿元,足以支撑15亿元债券利息支付。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大营业收入规模是发行人到期清偿本期债券利息的保证。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一)流动资产变现

本公司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余额为90.35亿元,不含存货的流动资产余额为68.53亿元。业务的不断发展,将为公司营业收入、经营利润以及经营性现金流的持续稳定增长奠定基础,为公司稳定的偿债能力提供保障。

(二)外部融资渠道畅通

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直接融资方面,作为H股上市公司,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运作规范,盈利能力较强,融资渠道较为畅通,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在间接融资方面,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银行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并持续获得其授信支持,间接融资能力较强,这也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支持。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取得中国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共计人民币39.62亿元(不含7,000万美元和1,700万英镑授信)的银行授信额度,其中已使用额度为18.86亿元(不含1,838.75万美元和1,700万英镑),未使用额度为20.76亿元(不含5,161.25万美元)。发行人畅通的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了支持。

五、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做出了一系列安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公司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二)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本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履行承诺的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本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六)发行人承诺

(下转54版)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股票简称:机电股份 股票代码:02722(H股)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

(面向合格投资者)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期: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