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证券代码:136741 证券简称:16重机债
(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重庆机电”)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01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本金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8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最终发行量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债券为5年期,含第3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重庆机电本次债券发行面值为15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为1,5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本次债券评级为AA+级;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6,861,748,810元(201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59,069,061元(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为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00%~5.0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16年9月28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9月29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7、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联席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0、发行人将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次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1、本次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次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发行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9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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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
3.债券期限:5年期,含第3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5.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6.发行总额:本次债券为一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本金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8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最终发行量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7.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8亿元的基础上,由联席主承销商在本次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7亿元的发行额度。
8.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利率由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9.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1.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登记机构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2.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3.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华福证券。
14.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15.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6.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9月29日。
17.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8.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9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到期日:本次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9月29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本次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9月29日。
20.本金支付日:本次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1年9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9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次债券停止交易。
21.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9月29日至2021年9月28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9月29日至2019年9月28日。
2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3.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24.担保情况: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为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6.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7.配售规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时间、长期合作等因素配售。经簿记管理人及配售对象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28.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9.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债券发行人将于监管银行处开设专项资金账户,用于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账户名称: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银行账户:11250000000677559
30.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31.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照上交所与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32.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其中10亿元用于偿还2011年发行的公司债券(该期债券于2016年8月到期,公司已通过自筹资金进行了兑付,本次债券发行后将予以置换前述自筹资金),2.65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其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4、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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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00%~5.00%,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三)询价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T-1日)。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9月28日(T-1日)9:00至12:00之间将《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1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投资者对该申购利率的实际投资需求金额;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联席主承销商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9月28日(T-1日)9:00至12:00之间将如下文件及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拨打咨询电话021-54034208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后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联系人:资本市场总部业务二部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239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市场总部业务二部
咨询电话:021-54034208
传真:021-54034243、021-54047165、021-54047136、021-54047376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9月29日(T日)在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本金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8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最终发行量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认购不足8亿元的剩余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次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6年9月29日(T日)的9:00~17:00、2016年9月30日(T+1日)的9:00~15: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9月28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时间、长期合作等因素配售。经簿记管理人及配售对象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9月30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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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网下发行注册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按照相关要求,将注册数据报送上交所。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6年9月30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联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联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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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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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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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3日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23日
联席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23日
附件: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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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次债券的申购上限为15亿元(含15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8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最终发行量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
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投资者对该申购利率的实际投资需求金额。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00%~4.2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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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4.00%,该认购申请表无有效申购金额;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4.00%,但低于4.1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5,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4.10%,但低于4.2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4.2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9,000万元。
注:“合计”为上述各档申购金额之和,即投资者的最大申购量。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若因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21-54034243、021-54047136、021-54047376;咨询电话:021-54034208。
10、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时间、长期合作等因素配售。经簿记管理人及配售对象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联席主承销商: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面向合格投资者)
签署日期:2016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