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 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6-047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9月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充分讨论,一致选举王世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王世鹏先生将与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王世鹏 男,35岁,大学本科。曾任职于北京市国信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尚格律师事务所,现任职于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08年5月至今任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王世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6-048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28日(星期三)下午2: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27日-2016年9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15:00至2016年9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3层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威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40,843,4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933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40,819,6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931%;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3,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1%;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持股5%以下股东)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57,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3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赵威先生、杜俊魁先生、夏勇先生、刘榕女士、张广龙先生、张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冉来明先生、黄宾先生、王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第十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赵威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840,819,609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33,403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69%。
1.1.2 选举杜俊魁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840,819,609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33,403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69%。
1.1.3 选举夏勇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840,819,609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33,403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69%。
1.1.4 选举刘榕女士为公司董事
同意840,819,609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33,403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69%。
1.1.5 选举张广龙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840,819,609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33,403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69%。
1.1.6 选举张健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840,819,609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33,403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69%。
1.2 选举第十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
1.2.1 选举冉来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840,819,606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33,4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67%。
1.2.2 选举黄宾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840,819,609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33,403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69%。
1.2.3 选举王志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840,819,606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33,40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67%。
2、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洁先生、杜寒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王世鹏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 选举陈洁先生为公司监事
同意840,819,609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33,403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69%。
2.2选举杜寒阳先生为公司监事
同意840,819,610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33,404股,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7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盛武、闫倩倩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6-049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2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3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9名(现场出席8名,委托出席1名)董事8名,董事张广龙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赵威先生代为行使议案的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上届董事会董事长赵威先生主持,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与会董事一致选举赵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杜俊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赵威先生、杜俊魁先生的任期为三年,自本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夏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
夏勇先生的任期为三年,自本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夏勇先生提名聘任刘榕女士、董剑平先生、菅玉荣先生、熊为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斌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经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刘榕女士、董剑平先生、菅玉荣先生、熊为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斌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刘榕女士、董剑平先生、菅玉荣先生、熊为民先生、吴斌鸿先生的任期为三年,自本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同意聘任熊为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方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熊为民先生办公电话及传真:023-63067270;电子邮箱:944198308@qq.com.
方燕女士办公电话及传真:023-63067268;电子邮箱:fangyan0105@163.com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经会议审议,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会议选举赵威先生、张广龙先生、 杜俊魁先生、张健先生 、黄宾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由董事长赵威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经会议审议,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会议选举冉来明先生、黄宾先生王志强先生、赵威先生、张健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并选举王志强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经会议审议,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会议选举冉来明先生、黄宾先生、王志强先生、赵威先生、张广龙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选举赵威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经会议审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会议选举黄宾先生、冉来明先生、王志强先生、夏勇先生、刘榕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并选举黄宾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个人简历如下:
赵 威 男,50岁,毕业于北京大学,理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副总裁兼党总支书记、方正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方正电脑公司总经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运营官、高级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北京赛德万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赵威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有关联关系(现任股东单位北京赛德万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杜俊魁 男,61岁,大专文化,经济师,国际注册职业经理人。曾任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巴彦淖尔华澳矿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杜俊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杜俊魁先生已经在一年以前辞去建新集团及其所有下属企业担任的职务),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夏 勇 男, 47岁, 本科。曾就职于山东新汶矿业集团协庄煤矿计划科、协庄煤矿电厂,历任德国KCH防腐技术公司(上海)代表处采购部经理、香港协鑫集团上海弗卡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商务部副经理、北京中大能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贵航能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夏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 榕 女,30岁,毕业于英国拉夫堡大学,学士学位。曾就职于奥地利中央合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市场部,2010年9月至2012年5月任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年5月至今任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榕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建民系父女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剑平 男,48岁,高级经济师,北京大学经管学院金融衍生品研究生,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土,中国有色工业协会铅锌分会第一届、第二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曾任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四川宏达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四川宏达集团副总裁,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现任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剑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菅玉荣,男,51岁,本科,采矿高级工程师。曾任碳窑口硫铁采矿厂股长、副厂长、综合科副科长,东升庙硫铁矿采矿厂书记兼副厂长,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采矿厂厂长、总经理助理,现任乌拉特前旗蒙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乌拉特后旗欧布拉格铜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有关联关系(担任控股股东建新集团下属企业董事长),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熊为民 男,52岁,工学硕士。曾任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等职。现任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与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斌鸿 男,46岁。曾任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核算中心主任、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植物生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植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徽县星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控股股东有关联关系(担任控股股东建新集团下属企业董事长),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方 燕 女,44岁,经济师,1994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1994年至今任职于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已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6-050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3层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2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包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及公司职代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与会监事共同推举陈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就选举监事会主席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选举陈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的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陈洁,男,现年52岁。2008年3月至2010年10月任巴彦淖尔市兴园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4月22日至今任内蒙古临河新海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陈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