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7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于2016年9月2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到会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凌云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 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鉴于邓凌云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职务,邓凌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50%)推荐郑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钢,男,195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经济师。1983年毕业于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机械专业,2004年结业于湖南大学MBA工商管理专业。
1975年至2006年就职于湖南株洲玻璃厂(株洲光明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宣传部副部长、团委书记、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浮法玻璃分厂厂长、经营副厂长;株洲光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株洲光明浮法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
2006年至2015年就职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集团副总经理、审计监察部总经理、董事长办公室总经理、株洲事业部总经理。
现任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审计总部副总经理,兼任玻璃审计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年9月2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11:00在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会议由董事长葛文耀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10月14日(星期五)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旗滨集团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79)。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9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0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0月14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0月14日
至2016年10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在2016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登记时间:2016年10月12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沈美丽
8、联系电话(传真):0596-569966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沈美丽
2、联系电话:0596—5699668
3、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旗滨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78)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0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