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6-075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9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8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开拓新疆地区固废处理等环保项目,经公司管理层与非关联人和田市丝路名城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田城投”)协商一致,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此次对外投资简况如下:
1、拟成立的合资公司双方出资情况如下:
■
2、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和田市丝路名城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房地产投资,市政工程投资,土地开发整治,农业、能源、交通、教育、旅游等相关产业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因合资公司尚在筹办过程中,因此合资公司下列信息均为暂定,实际信息以合资公司最终取得的营业执照登载信息为准。
公司名称:和田高能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友谊路3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物质能发电,新能源电站的建设和维护
公司董事会由3 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推荐2名,和田城投推荐l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 名,由公司推荐,公司董事长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公司推荐1 名监事。
该控股子公司的设立主要目的为承接和田地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规划以及业务发展方向,该项对外投资对公司2016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美国TRS公司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引进国外先进的环境修复技术,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提高公司系统化环境服务能力,公司拟与非关联人美国公司TRS Group Inc.(以下简称“TRS”)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此次对外投资简况如下:
1、对外投资概述
拟成立的合资公司双方出资情况如下:
■
2、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TRS Group Inc.
公司地址:300 DESCHUTES WAY SW STE 304 TUMWATER WA 98501 7719,WASHINGTON
TRS公司是专业从事环境修复的美国公司,有丰富的原位热脱附施工工程经验,仅在美国就已经成功实施了百余个原位热脱附项目。其股权结构主要为自然人持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因合资公司尚在筹办过程中,因此合资公司下列信息均为暂定,实际信息以合资公司最终取得的营业执照登载信息为准。
公司名称:泰瑞斯(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269.61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环境监测;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生产、销售及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合资公司的净利润分配方式由合资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方案,并由股东会通过后,按双方出资额比例分配。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委派2名,TRS委派1名。合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由公司任命。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公司推荐1 名监事。
该控股子公司的设立主要目的为增强公司环境修复板块技术实力,巩固公司在国内环境修复领域的领先地位,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规划以及业务发展方向,该项对外投资对公司2016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股票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6-076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签署的日常经营性合同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内容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高能环境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4)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和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议案》,详情请见2015年11月27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高能环境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
近日,由于当地政府对于PPP项目相关要求,双方就上述《和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其中:
原协议约定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不含建设期),项目总投资额为7.5亿元,由公司独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现协议约定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项目总投资额为7.39亿元,由和田市政府以土地形式出资与公司合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详情可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75)。
调整后该项目的主要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和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预估总投资:人民币7.39亿元(含政府入股土地价值)
合作期限: 30年(含建设期)
合作模式:和田市城市管理局授予公司特许经营权,公司以PPP模式独家拥有特许经营区域内生活垃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拥有、运营和维护的权利,并获得田市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的权利,和田市城市管理局不再将上述权利授予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项目设计规模:日处理垃圾量1500吨/日,其中一期项目规模为日处理垃圾量1000吨/日。
上述进展情况对项目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和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进展情况,是基于当地政府对PPP项目要求进行的调整,未改变项目特许经营权利,也不影响公司对此项目后续的实施。公司投资该项目符合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将有利于增强公司城市环境业务板块的竞争优势,项目未来的建设运营将对公司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由于尚需进行项目前期的报批及行政核准等相关手续,上述协议执行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风险提示
由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尚需经过项目前期报批及立项等行政审批手续,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存在因政府审批流程原因而造成延期的风险。采取的措施:公司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政府、业务合作各方共同合作,充分利用现有内部资金、技术、人员等各方面资源,协调内外部关系,加快项目前期立项及报批工作节奏,共同推进项目的实施进程。合同的履行也存在受政策变更、气候因素等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