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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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委托贷款公告

2016-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97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3亿元

●委托贷款期限:6个月

●委托贷款利率:7%

一、委托贷款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解决公司流动资金的问题,公司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爱建证券通过“爱建证券恒金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3亿元的委托贷款。公司与爱建证券、华夏银行广州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1、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有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2 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1亿元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和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3 号南岳大厦17 楼

法定代表人:肖良茂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丙方: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3亿元;

3、委托贷款用途:解决流动资金;

4、委托贷款期限:6个月;

5、委托贷款利率:7%;

6、委托贷款的偿还:按经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认可的借款凭证所载到期日进行偿还;

7、委托贷款的手续费:由爱建证券在委托贷款发放时一次性支付,年费率为0.05%;

8、委托贷款风险责任: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到期本息不能收回的风险责任由爱建证券承担,华夏银行广州分行不承担代为还本付息等任何风险责任;

9、争议的解决:合同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华夏银行广州分行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入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爱建证券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清偿时终止。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缓解公司短期资金压力。本次委托贷款非关联交易,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对外提供任何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