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6-12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8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27日-2016年9月28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15:00-2016年9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22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三亚市吉阳镇迎宾大道488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海林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主持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12,438,5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5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12,391,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43 %。
其中委托出席会议情况:冯活灵先生委托陈宏哲、张艺林先生委托张海林、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委托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代为投票表决。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47,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5 %。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佛山市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438,568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3,06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6-12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首次购买佛山绿润10%的股权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瑞泽”)于2016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2016年6月13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佛山市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江西绿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绿润”)持有的佛山市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绿润”)10%的股权。具体内容见2016年5月2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购买佛山市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
2016年9月27日,佛山绿润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以及换发的《营业执照》。本变更完成后,公司成为佛山绿润持股10%的法人股东。佛山绿润股东由“江西绿润、江门市绿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绿润、海南瑞泽以及江门市绿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二、再次购买佛山绿润10%的股权
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佛山市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再次与江西绿润、徐湛元、邓雁栋签订了《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再次以15,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佛山绿润10%的股权。具体内容见2016年9月1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购买佛山市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5)。本事项已于2016年9月28日经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佛山绿润20%的股权。
公司会继续关注其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