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9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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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前,极光网络不得进行利润分配,本次交易完成后,极光网络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极光网络股东享有。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之A股股票将于发行完成后申请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违约责任
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购买协议》生效后,如公司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对价,应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日向交易对方支付滞纳金。若因交易对方原因导致标的股权未能在约定期间内完成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的,则每逾期一日,交易对方中对逾期有责任的一方应按公司已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的万分之三/日承担违约金。
若因公司单方违约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实现的,则公司应向交易对反支付违约金5,000.00万元;若因交易对方中某一方或多方违约或违法违规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实现的,则该违约方或违法违规方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5,000.00万元。
如因本次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监管部门、主管机关或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许可等行为的原因或法律、政策变化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完成,不应视作各方违约。
对于交易对方中的樟树浩基、代志立、李经伟、符志斌,其互相之间对利润补偿义务及违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对象
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含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及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股份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22.80元/股(该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上述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尚待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股份发行数量
公司拟通过询价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股份对价的100.00%,为400,950,000.00元。按照不低于22.80元/股计算,公司为募集配套资金需发行股份数不超过17,585,526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股份发行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如发行价格调整,发行数量也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股份锁定期
参与配套募集资金认购的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交易。
如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限售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则适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费用及税费、建设极光网络研发中心项目。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则公司将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之A股股票将于发行完成后申请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发行完成以后,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在前述期限内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则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议有效期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拟批准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事项出具的“苏公W[2016]A1072号”《审计报告》、“苏公W[2016]E1603号”《审阅报告》等报告,拟批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交易事项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号(2016)第3810号”《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上海极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编制了《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报告书》及《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报告书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分析如下: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及交易各方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以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确定标的资产的价格,交易定价方式合理。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购买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关于〈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樟树市浩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西藏泰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代志立、李经伟、符志斌签署之资产购买协议〉的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文化 公告编号:2016-140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十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决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0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6日-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6日下午15:00至2016年10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集人: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10日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6年10月10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各子议案逐项表决)
2.1交易对方
2.2标的资产
2.3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2.4交易支付方式
2.5现金对价支付安排
2.6股份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2.7股份发行数量
2.8股份发行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2.9标的资产和发行股份的交割
2.10业绩承诺及超额奖励安排
2.11股份锁定期
2.12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2.13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4发行方式
2.15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16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2.17违约责任
2.18发行对象
2.19股份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2.20股份发行数量
2.21股份发行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2.22股份锁定期
2.23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用途
2.24发行方式
2.25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6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2.27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2.28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6、《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购买协议〉的议案》;
7、《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购买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8、《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1、《关于聘请本次交易中介服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9月8日、2016年9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江苏省江阴经济开发区金山路公司证券投资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证券部收,以10月16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6年10月11日—10月16日。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经济开发区金山路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437
联系人:陈燕
联系电话:0510-86996882
传真:0510-86993300(转证券部)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5
2、投票简称:中南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中南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如下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6日15:00至2016年10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
注:对于以上议案,请在该议案后选定的选项上“√”以示选择该项。每项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南文化”)拟向上海极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光网络”)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极光网络90%股权,同时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同意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事项的总体安排。
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经过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审计和评估,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交易聘请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目标资产定价公允,评估机构选择的重要评估参数、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
5、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对象,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审议和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符合中南文化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8、本次交易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独立董事签字:胡晓明 唐林林 曾会明
2016年 9 月 29 日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南文化”)拟向上海极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光网络”)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极光网络90%股权,同时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整体方案如下:
1、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极光网络股东[即樟树市浩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西藏泰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代志立、李经伟、符志斌]合计持有的极光网络90%股权。
2、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40,095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费用及税费、建设极光网络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将审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有关会议资料已提前提交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所有相关会议资料,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本次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已在《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中进行披露。
5、本次交易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作符合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
独立董事签字:胡晓明 唐林林 曾会明
2016年 9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