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16-047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9月23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提名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田玉波、田广良、田艳伟、隗合双、付立强和魏良彬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6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其他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分项表决结果为:
表决田玉波候选人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田广良候选人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田艳伟候选人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隗合双候选人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付立强候选人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魏良彬候选人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关于《提名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凯湘、张云岭和张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其他6位董事候选人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分项表决结果为:
表决刘凯湘候选人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张云岭候选人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张敏候选人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关于《修改<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制造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压力钢岔管、压力钢管、钢结构产品;生产排水管、商品混凝土;普通货物运输;专用货物运输(罐式);技术咨询(中介除外);防腐技术服务;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劳务派遣;防腐施工;制造混凝土管片、箱涵及其他构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水利水务工程、城乡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水土环境治理、环保项目的咨询、设计、承包、建设、运营、投资及管理
由于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经营范围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改:
■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事宜并授权董事长田玉波及其他得到公司授权的人士办理《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变更的相关事宜。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转让应收账款,转让方式为买断式应收账款转让或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转让应收账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实际转让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上述转让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转让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手续费、折让率、办理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择优选择受让应收账款的金融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授权公司董事长田玉波与金融机构进行洽商、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本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通过关于制定《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通过关于《召开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关于召开韩建河山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16-048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9月23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提名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德奎和李保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前述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推选产生的1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分项表决结果为:
表决李德奎候选人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李保伟候选人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16-049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于2016年9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涉及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 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制造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压力钢岔管、压力钢管、钢结构产品;生产排水管、商品混凝土;普通货物运输;专用货物运输(罐式);技术咨询(中介除外);防腐技术服务;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劳务派遣。
变更后:制造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压力钢岔管、压力钢管、钢结构产品;生产排水管、商品混凝土;普通货物运输;专用货物运输(罐式);技术咨询(中介除外);防腐技术服务;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劳务派遣;防腐施工;制造混凝土管片、箱涵及其他构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水利水务工程、城乡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水土环境治理及环保项目的咨询、设计、承包、建设、运营、投资及管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由于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经营范围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改:
■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变更、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他得到公司授权的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16-050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转让应收账款的批准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9月23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 转让应收账款的主要内容
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转让应收账款,转让方式为买断式应收账款转让或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转让应收账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实际转让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上述转让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转让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手续费、折让率、办理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择优选择受让应收账款的金融机构。
三、 关于办理保理业务的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办理应收账款转让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情况。
四、 其他
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办理应收账款转让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田玉波及其他得到公司授权的人士与金融机构进行洽商、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16-051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转让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应收账款的公告》(2016-050)。
2016年9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转让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16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全文披露如下:“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16年9月3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的议案,公司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转让应收账款,转让方式为买断式应收账款转让或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转让应收账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公司将根据手续费、折让率、办理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择优选择受让应收账款的金融机构。我部关注到,公司未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未披露交易标的拟转让的应收账款的情况,对大笔转让的原因、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和风险揭示等方面,也未作充分披露。现请公司补充说明如下内容,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1、请公司以列表方式补充披露拟转让的应收账款明细,并披露各项应收账款的交易对方名称、交易内容、账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以及是否为关联交易等。
2、公告披露,本次转让应收账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2016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96亿元,转让占比达到50.34%。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大额转让应收账款的具体原因,公司目前是否面临应收账款重大回款风险和营运资本流动性风险,并请补充提示相关风险。
3、请公司披露本次转让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可能影响。
请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准备答复工作,在《问询函》要求的时间内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