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6-061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支持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业务发展,扩大财务公司授信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融资规模,同意本公司对财务公司以现金增资5亿元,增资价格以财务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12,619.50万元为基础确定,即1.1262元/注册资本。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拟同比例对财务公司实施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加至1,887,941,751.02元,本公司与长虹集团仍各持有财务公司50%的股权。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审批。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负责本次增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授权手册>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与工作流程,同时增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同意公司制定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授权手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信托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本公司以拥有的两宗土地(土地证号:绵城国用2006第84133号、绵城国用2014第00707号)为抵押物,向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0万元信托资金贷款,贷款期限3个月,贷款利率不高于6.5%,贷款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贷款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贷款由公司自行使用,本公司以自有的两宗土地为该项贷款提供担保,故此不属于对外担保;本次抵押贷款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抵押贷款事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抵押贷款的议案。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负责本次贷款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电信业务代办”业务。
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及零配件、通信设备、照明设备、家居产品、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池系列产品、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机械设备、制冷设备及配件、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文化及办公用机械、文教体育用品、厨柜及燃气具的制造、销售与维修;房屋及设备租赁;包装产品及技术服务;公路运输,仓储及装卸搬运;集成电路与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高科技项目投资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信息技术服务;财务咨询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钢材、塑料、包装材料、机电设备、贵重金属、汽车零配件、电子元器件等国内购销、进出口。(最终以工商管理机关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现修订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及零配件、通信设备、照明设备、家居产品、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池系列产品、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机械设备、制冷设备及配件、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文化及办公用机械、文教体育用品、厨柜及燃气具的制造、销售与维修;房屋及设备租赁;包装产品及技术服务;公路运输,仓储及装卸搬运;集成电路与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高科技项目投资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信息技术服务;财务咨询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钢材、塑料、包装材料、机电设备、贵重金属、汽车零配件、电子元器件等国内购销、进出口;电信业务代办。(最终以工商管理机关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6-06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9月28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万春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向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利于扩大财务公司信贷规模及融资规模;有利于财务公司满足监管要求,提升监管评级,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增强行业竞争力;可进一步增强公司融资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授权手册>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授权手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厘清董事会与经理层的权责关系,明确母公司对子公司产权代表的授权范围,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与工作流程,提高效率,同时增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治理规则等规定。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
信托资金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向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信托资金贷款,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修订《公司章程》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2016-063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0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0月18日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0月18日
至2016年10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二)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6日、2016年9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长虹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长虹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1、特别决议议案:2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6年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法
电话:(0816)2416675
传真:(0816)2417949
邮编:621000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6-06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四川长虹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公司”或“本公司”)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各现金出资5亿元人民币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实施同比例增资。
●本次增资事项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审批。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财务公司业务发展,扩大财务公司授信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融资规模,公司拟与长虹集团各现金出资5亿元人民币对财务公司实施增资,增资价格以财务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112,619.50万元为基础,确定为1.1262元/注册资本。
长虹集团持有本公司23.20%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财务公司为长虹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长虹集团持有财务公司50%的股权,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5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行为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6年9月28日,四川长虹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财务公司实施增资,增资金额5亿元,增资价格1.1262元/注册资本;由于长虹集团拟同比例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因此本次增资后公司对财务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公司对财务公司的增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勇
工商注册登记证号:510700000004075
设立日期:1995年6月16日
经营范围: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产业进行投资,国有产(股)权经营管理,家用电器、制冷电器及配件、照明设备、电子产品及元器件、日用电器、日用金属制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集成电路、软件开发及销售与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矿产品销售,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电池系列产品、电力设备、环保设备、通讯传输设备、机械设备、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厨柜及燃气具的销售,利用互联网从事相关产品的销售,公司产品辅助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仓储、货运,汽车维修,电子产品维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及设备租赁,武器整机、配套装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酒店与餐饮服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076120682K
设立日期:2013年8月23日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2.75亿元,净资产11.26亿元;财务公司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亿元,净利润0.65亿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90.58亿元,净资产11.58亿元;财务公司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0.55亿元,净利润0.32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与定价依据
增资主体:本公司及长虹集团
增资对象: 财务公司
增资价格:以财务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12,619.50万元为基础,增资价格定为1.1262元/注册资本。
增资金额:本公司与长虹集团各增资5亿元,增资总额10亿元,其中887,941,751.02元计入注册资本金,112,058,248.98元计入资本公积。
增资方式:现金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10亿元变更为1,887,941,751.02元,本公司与长虹集团仍各持有财务公司50%的股权。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扩大财务公司信贷规模及融资规模;有利于财务公司满足监管要求,提升行业评级,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增强行业竞争力。公司参与本次增资,可进一步增强公司融资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2016年9月28日,四川长虹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此项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增资事项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审批。
本公司3名独立董事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对财务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财务公司增资,有利于扩大财务公司信贷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融资规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
七、备查文件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6-065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电信业务代办”业务。
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及零配件、通信设备、照明设备、家居产品、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池系列产品、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机械设备、制冷设备及配件、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文化及办公用机械、文教体育用品、厨柜及燃气具的制造、销售与维修;房屋及设备租赁;包装产品及技术服务;公路运输,仓储及装卸搬运;集成电路与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高科技项目投资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信息技术服务;财务咨询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钢材、塑料、包装材料、机电设备、贵重金属、汽车零配件、电子元器件等国内购销、进出口。(最终以工商管理机关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现修订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及零配件、通信设备、照明设备、家居产品、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池系列产品、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机械设备、制冷设备及配件、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文化及办公用机械、文教体育用品、厨柜及燃气具的制造、销售与维修;房屋及设备租赁;包装产品及技术服务;公路运输,仓储及装卸搬运;集成电路与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高科技项目投资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信息技术服务;财务咨询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钢材、塑料、包装材料、机电设备、贵重金属、汽车零配件、电子元器件等国内购销、进出口;电信业务代办。(最终以工商管理机关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根据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