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6-116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无任何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26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
3、本次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
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万珍先生主持,公司高管等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6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公司2016年7月12日披露了未经审计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日,公司披露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半年度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需要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鉴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29日出具的众会字(2016)第 5939 号《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6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6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已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6年10月18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无。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6-117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16年1-6月审计报告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数据重大调整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7月12日披露了公司未经审计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日,公司披露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半年度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需要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2016年9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6)第 5939 号《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6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部分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重大调整情况说明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审计报告》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主要会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6- 118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0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0月18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289号南山世纪大厦B座1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0月18日
至2016年10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6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和地点:2016年10月13日-1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6年10月14日下午4:0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传真、联系人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289号南山世纪大厦B座14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64003
传真:0535-2103111
联系电话:0535-2109779
联系人:何再权 王燕玲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