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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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6-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16-090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2016-026号公告)

2016年9月28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中国光大银行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协议书(机构)》,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购买光大银行阳光理财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详细内容如下:

一、理财产品具体要素

产品名称:阳光理财“定活宝”(机构)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

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认购金额:19,000万元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产品收益率:持有期限在1-7天的收益率为2.1%;持有期限在7-14天(含7天)的收益率为2.4%;持有期限在14-30天(含14天)的收益率为2.7%;持有期限在30-60天(含30天)的收益率为2.9%;持有期限在60-90天(含60天)的收益率为3.0%;持有期限在90-365天(含90天及365天)的收益率为3.2%

产品收益起始日:2016年9月29日

产品最短持有期限:1天

产品最长持有期限:365天(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所营业日)

收益计算基础:实际天数/365

收益计算方式: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每日计算

产品可赎回日:自购买起365天内任意交易所工作日均可赎回,若365天到期未赎回,则产品自动到期,本金和收益将一次性返还至投资者账户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期限:预计不超过365天,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需要进行赎回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1、产品要素:详见“一、理财产品具体要素”。

2、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不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本理财产品的任何预期收益、预期最高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人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光大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3、收益支付方式:在产品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在不发生本产品所提示的风险的情况下,银行将在产品到期日24:00前将收益以现金分红形式与本金一并划转到投资人指定账户。

4、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致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协议在客户盖章、银行盖章之日,或客户通过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自行确认,机构客户、银行在打印的协议上盖章后生效。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投资决策,本次公司选择购买的产品为未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将依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及现金管理情况(单位:万元)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光大银行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协议书(机构)》;

2、《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定活宝”(机构)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16-091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庆华先生的通知,张庆华先生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办理完成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7,100,000股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9月28日,购回期限为1年,上述股份质押手续已于2016年9月29日在广发证券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7,21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29%,本次质押股份数为27,1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5%;张庆华先生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66,8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2.5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44%。

本次股份质押所获得资金主要用于个人投资,张庆华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等。张庆华先生能够按期足额偿还上述贷款,股份质押可能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股份质押不会引起张庆华先生对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的转移。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定履约保障比例警戒线,若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数值时,张庆华先生将采取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及其他方式应对上述风险。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