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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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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2016-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6-025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6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66号)核准,同意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0,000股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诚明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共7名特定投资者,该7名特定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24,256,031股,发行价格为2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20,954,393.60元。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和托管手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电气”),系公司的控股股东。2013年11月,高德电气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4,256,031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高德电气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上述两次权益变动使高德电气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43.37%减低至38.32%,合计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5%。

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高德电气持有公司239,203,122股股票,不存在质押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高德电气在签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截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已公开披露信息外,高德电气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高德红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发生权益变动事项,高德电气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德电气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