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2016-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L20160930001

债券代码:112193 债券简称:13美邦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林海舟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林海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林海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同时,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刘毅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刘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一职。刘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辞职后,林海舟先生、刘毅先生都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他们辞去副总裁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公司对林海舟先生、刘毅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D0320001

债券代码:112193 债券简称:13美邦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9月3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包括周成建、涂珂、胡周斌、郁亮、单喆慜,独立董事郁亮、单喆慜因公务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成建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文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周文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周文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生产采购管理工作,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周文武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William Wei Song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William Wei Song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的议案》。同意聘任William Wei Song(宋玮)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分管公司运营管理工作,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William Wei Song(宋玮)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广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广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广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分管公司零售管理工作,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李广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周文武: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历任美邦企发公司中山生产办事处负责人、Meters/bonwe品牌事业部副总裁、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监、本公司董事。周文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董事长周成建先生为叔侄关系。周文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William Wei Song(宋玮):男,1986年出生,美国国籍,2008年毕业于美国波士顿大学金融学专业,2010年取得加拿大UBC大学尚德商学院会计学位。曾任职于加拿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商业拓展部、加入本公司后任战略发展部海外市场投资主管。宋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长周成建先生为翁婿关系,与公司股东胡佳佳女士为夫妻关系。宋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广: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2年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历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Meters/bonwe商品部总监、商品企划部总监、多品牌全渠道零售业务部总监。李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李广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管聘任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所议关于公司高管聘任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经过对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的仔细审查,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请周文武先生、William Wei Song(宋玮)先生、李广先生分别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上述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郁亮、单喆慜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