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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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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
及其配偶刘莉女士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公告

2016-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16-004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

及其配偶刘莉女士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联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生产和经营活动开展,公司拟分别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和3亿元(已包含2016年1月已授权4000万元额度),由关联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其配偶刘莉女士无偿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12个月,属于非日常关联交易。

2、发表意见的依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询问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和资金周转情况,认真审阅了《关于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两项议案。

3、合法合规性

上述关联担保交易在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前,已获得我们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吴亮先生和吴世雄先生(吴亮先生之父亲)已事前认可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方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其配偶刘莉女士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有利于公司获取银行授信额度,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两项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谢峰、乐瑞、易西多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16-005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由董事长吴亮先生召集,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各董事均确认已收悉,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10月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归元寺路18附8号二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分别为吴亮、乐瑞、易西多、吴世雄、肖魁、曾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亮先生主持,监事徐成龙(兼任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秘书郑菁华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10号文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7.6836万股,已于2016年9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6,983.0508万元增加至9,310.7344万元,公司的股本总数由6,983.0508万股增加至9,310.7344万股。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涉及注册资本等条款进行完善和修订,形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1)《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

原文为: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文件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修订为:

第三条 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10号文件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7.6836万股,于2016年9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

原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应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作出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10.7344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应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作出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3)《公司章程(草案)》“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十九条:

原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的普通股。

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310.7344万股,均为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的普通股。

同时,根据公司首次股票公开发行引起的注册资本变化,授权董事会在三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公司章程(草案)》及附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正式生效,并取代公司发行上市前执行的《公司章程》。修订后的《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拟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三家商业银行分别设立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募集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具体内容公司将在签署后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工作,公司拟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并由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其配偶刘莉女士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授信期限为12个月,并与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签署银行授信协议及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因关联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其配偶刘莉女士为公司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故关联董事吴亮先生和吴世雄先生(吴亮先生之父亲)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董事会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均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工作,公司拟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已包含2016年1月已授权4000万元额度),其中:2000万元额度以公司应收万科地产园林绿化工程账款作为质押;2.4亿元额度以武汉市汉阳区归元寺路18-8号的公司自有房产作为抵押,并由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其配偶刘莉女士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授信期限为12个月,并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签署银行授信协议及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因关联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其配偶刘莉女士为公司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故关联董事吴亮先生和吴世雄先生(吴亮先生之父亲)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董事会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均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10月3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16-006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

其配偶刘莉女士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公司拟分别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和3亿元(已包含2016年1月已授权4000万元额度),由关联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其配偶刘莉女士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其配偶刘莉女士属于公司关联人,为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构成公司的非日常关联交易。

2016年10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关于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两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吴亮先生和吴世雄先生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吴亮先生持有公司3000万股、持股比例32.22%,为公司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其配偶刘莉女士属于公司关联人。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其配偶刘莉女士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有利于公司获取银行授信额度,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上述关联担保交易,为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后发生的首次关联交易,年初至本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为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已累计为公司4.4亿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上市前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吴亮先生及其配偶刘莉女士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公司无需支付对价。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担保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吴亮先生和吴世雄先生(吴亮先生之父亲)已事前认可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300536 证券简称:农尚环境 公告编号:2016-007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6年10月31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根据2016年10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下午3:00至2016年10月3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2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归元寺路18号附8号二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包括: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王家墩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归元寺路18号附8号三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15: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传真:027-84454919)。来信请寄: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归元寺路18号附8号三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430050(信封请注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字样),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4899141

联系传真:027-84454919

电子邮箱:nusunmax@sina.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归元寺路18号附8号三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邮编:430050

联系人:郑菁华、贾春琦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5536

2、普通股的投票简称:农尚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0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划“√”为准,对同一议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议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个人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签名加盖公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6年10月25日15: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