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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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代销机构以及参加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红塔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6年10月12日起,本公司新增云南红塔银行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

同时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云南红塔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云南红塔银行基金销售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新增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云南红塔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认/申购、赎回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云南红塔银行的规定为准。

二、费率优惠活动

1、适用基金

兴业基金管理的、由云南红塔银行代销的所有基金产品。如兴业基金新增通过云南红塔银行代销的基金产品,将同时开通该基金的优惠活动。如有某只或某些特定产品不适用费率优惠,则由本公司另行公告确定。

2、活动时间

自兴业基金管理的基金产品在云南红塔银行销售之日至2016年12月31日享有费率优惠。有关费率优惠活动时间如有变化,以云南红塔银行公告为准。

3、优惠活动方案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云南红塔银行认(申)购我司基金产品,原认(申)购费率高于0.6%的,其认(申)购费率享8.5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低于0.6%的按0.6%执行;原认(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其认(申)购费率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规定的费率执行。

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4、重要提示

费率优惠活动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云南红塔银行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云南红塔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本优惠活动适用于处于正常认购、申购期的基金的前端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云南红塔银行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877-96522

网站:www.ynhtbank.com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购买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性。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