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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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2016-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鼎立股份 鼎立B股 编号:临2016—075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曹亮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40号),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51,185,770股股份购买郴州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8,177,80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52,998.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51,698.84万元。该项募集资金与2015年1月20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0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阳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子公司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披露的《鼎立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6)、《鼎立股份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7)。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列示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已按照原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丰越环保项目)》。

截至2016年8月底,募集资金的结余金额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四、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截至目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已将银行结息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依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近期陆续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注销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郴州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注销账户对应的银行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