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6-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6-132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206,910,1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7.29%,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194,000,000股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占公司总股本的2.26%,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0月1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0月10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此次交易资金融出方为“湘财证券—浦发银行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计划的管理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资产管理分公司按照委托人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指令,将定向计划委托资金融出给新湖集团。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2,641,558,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2%。

新湖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融资周转,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综合收入。新湖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