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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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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

2016-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6-05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04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需公司保荐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通知书》后,公司积极会同保荐机构和其他相关方就反馈意见中所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讨论,并对问题逐项进行落实和组织回复。鉴于申请文件中长沙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审计、评估资料即将超过有效期(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10月31日、审计基准日为2016年4月30日),为不影响审核进度,需要重新进行审计、评估。且反馈意见中涉及需核查事项较多,全部问题的落实尚需一定的时间。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申请延期至2016年12月16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资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度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