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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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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y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形式发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1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岳彦芳女士委托独立董事徐玉棣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事项。会议由董事长王珍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贾丛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贾丛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编号:2016- 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及聘任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及聘任的公告》(编号:2016- 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编号:2016- 0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增加中国银行龙口支行授信额度人民币 2 亿元,保证方式:担保,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中国银行龙口支行签订授信合同等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计划增加中国银行龙口支行授信额度人民币 2 亿元,保证方式:担保,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中国银行龙口支行签订授信合同等相关事宜。此议案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威龙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威龙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16- 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2016-05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 05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6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形式发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1日上午8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詹慧慧女士委托监事刘延广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事项。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复润先生主持。

会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2016-0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威龙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浙江威龙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16-05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增加中国银行龙口支行授信额度人民币 2 亿元,保证方式:担保,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中国银行龙口支行签订授信合同等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计划增加中国银行龙口支行授信额度人民币 2 亿元,保证方式:担保,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中国银行龙口支行签订授信合同等相关事宜。此议案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7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贾丛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贾丛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补选举贾从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

1、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通过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该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3、同意提名贾丛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补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贾丛民先生独立董事任职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月 12 日

附件:贾丛民先生简历

贾丛民先生:汉族,男,1954年03月13日出生,中共党员,无国外居留权。北京财贸学院财务会计专业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南开大学财务会计专业研究生,硕士学位。系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现任北京中平建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贾丛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

及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工作需要,经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及聘任的议案》,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伟先生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孟繁波先生为公司战略发展总监的议案》,决定刘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战略发展总监职务,聘任刘伟先生为公司品牌管理总监、孟繁波先生为公司战略发展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规定。

2、本次聘任人员其教育背景、工作能力及身体状况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及市场禁入。

3、同意聘任刘伟先生为公司品牌管理总监;聘任孟繁波先生为公司战略发展总监。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2日

附:刘伟先生、孟繁波先生简历

刘伟先生简历:

刘伟:男,中共党员,1981年12月出生,金融学学士、法学学士,住址:山东省龙口市,历任烟台日报社传媒集团龙口传媒中心记者、编辑、网络新闻部副主任,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战略发展总监。

孟繁波先生简历:

孟繁波:男,1973年9月22日出生,大专学历,住址:山东省龙口市,历任烟台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9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杨鑫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申请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杨鑫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杨鑫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玉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聘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刘玉磊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刘玉磊先生个人简历

刘玉磊:男,1987年3月5日出生,住址:山东省龙口市,大学本科,法学专业,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历任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总监助理。2016年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276号。

电话:0535-8955876

传真:0535-8955876

邮箱:wljiang@weilong.com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威龙葡萄酒

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威龙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本次担保没有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新地达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威龙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签订《四方合作协议》,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为杭州新地达贸易有限公司与浙江威龙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之间的货款预付和结算提供融资服务。公司为浙江威龙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所承担的余额退款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威龙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金泰商贸大厦1004室

5、法定代表人:王绍琨

6、成立日期:2006年05月15日

7、主要经营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酒类;批发、零售;日用百货;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6月30日,浙江威龙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53,380,368.34元,净资产:14,745,232.51元,净利润1,808,640.23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反担保情况:该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担保是为了帮助其正常生产经营。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威龙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补充其流动性,有利于公司的正常运营,体现了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稳定,且为公司控股100%的子公司,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本次担保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外没有担保;公司各控股子、孙公司相互之间没有担保。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0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改,增加公司营业范围货物仓储,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进行修改,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的权限修改为:可以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5%的投资事宜。此次修改符合公司发展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0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0月2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龙口市威龙大道南首路西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0月27日

至2016年10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于补选贾丛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并于2016年10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地点: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淑华

电话:0535-8955876

传真:0535-8955876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环城北路276号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0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3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6年1-9月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长150%--170%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7.13万元。

(二)每股收益:0.07元。

(三)上年同期业绩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1、2016年1-9月公司经营情况总体平稳,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一定的增长。受银行借款余额的下降以及银行实际借款利率的降低等因素的影响,公司2016年1-9月的财务费用预计较上年同期减少 1500--1700万元左右。

2、2015年1-9月的财务费用为3776.46万元。

四、其他有关说明

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未经审计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2日